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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经适房领域腐败链条 房妹事件仅冰山一角

2013年01月15日 09:38:55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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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争夺指标经适房成开发商口中肥肉

  针对“房妹”事件,媒体最新的质疑是,翟振锋妻子李淑萍与子女拥有“河南一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翟的妹夫是河南兰亭房地产开发公司股东,而上述两家公司先后拿到了3个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

  2003年以后,经适房与商品房差价逐渐拉大;2006年,郑州市开始对经适房进行摇号;2010年,郑州市再次抬高购买门槛,对符合条件的人实行轮候制,经适房愈加抢手。

  而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属于无偿划拨,实行微利经营,因此,当地政府部门为弥补开发商的利益缺口,曾经出台措施,允许经济适用房开发商开发一定比例的商品房作为补偿,即“补差房”。按照郑州市的规定,在这些小区,商品房面积不能超过开发面积的30%。

  正因为此,经适房建设项目,变成了各大房地产开发商争抢的肥肉。郑州市房管局原常务副局长惠军就是在开发商们对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指标的争抢中,被牵扯落马。

  生效判决显示,2004年8月至2010年1月,惠军利用职务之便,为河南省全威置业房地产公司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项目指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取该企业负责人李某现金53万元。

  2006年,惠军利用职务便利,为卢建军开办的河南聚龙置业有限公司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项目指标上谋取利益,收受该公司35万元;2008年,惠军再次为聚龙置业公司在申请经济适用房项目指标上谋取利益,并收受该公司80万元。

  法院判决书显示,聚龙置业的实际决策者和实际控股人为郑州市中原区建设环保局原局长卢建军,而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为其儿子。聚龙置业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而由身为实际控股人的卢建军向惠军进行贿赂。

  据卢建军供述,仅2008年,惠军通过关系就为其申请到1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项目指标。

  在获得经济适用房项目指标后,开发商们还面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难题。郑州市房管局两名工作人员证实,2009年下半年的一天,惠军给其打招呼称全威置业公司的李某在开发金阳光居宜小区卖房时没有预售许可证,让其给全威置业公司说情帮忙。

  “因惠军是房管局副局长,在全威花园经济适用房项目的审验中,他也帮过忙,日后还需要他的帮忙,这些钱就是送给惠军的,也没打算再要这些钱。”全威置业时任负责人李某供述。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获得经济适用房建设指标后,有的开发商通过增加“补差房”获利,更为夸张的行为,则是直接偷梁换柱,将经适房盖成商品房出售。

  2009年曝光的郑州“经适房土地建别墅”事件,被视为此类操作的典型。据郑州市政府通报,河南天荣置业有限公司于2000年10月和2006年9月分别取得了3万平方米和9.9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但是该公司却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上,违法建设14栋124套住宅,其中230.91-292.2平方米的住房58套,336.04-499.03平方米的住房32套,甚至还有502.36平方米的住房。

  而在部分政府组织的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中,对建设工程的争夺同样激烈。

  “负责工程招标的部门领导拥有实质决定权,往往成为建筑商行贿的对象。”孙武分析。

  在这一环节上被查处腐败的典型案例,是河南省巩义市房管局原局长刘体献,在负责市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招标工作过程中,收受建筑商刘某等人100万元的贿赂,之后暗示招标组成员给行贿单位打高分,使其顺利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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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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