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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六多”局长落马:钱多房多情人多 十年日均进账2万

2013年01月15日 09:11:47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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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箱又放不下了,就又去存银行”

  吴利君是顾湘陵第二任妻子。办案人员介绍,为让顾湘陵与前妻顺利离婚,她从私房钱中拿出3万补偿其前妻。

  据顾湘陵一位朋友介绍,顾的前妻是他大学同学,婚后生有一女。吴利君当时在长沙市规划设计院工作。有一次,她被借调到长沙市建委短暂工作,与当时还只是建委一个科长的顾相识。

  邓开丁了解到吴利君“不简单”。吴利君生于1964年,1983年参加全国高考,位列湖南省前60名,考的是同济大学,学的给排水专业,回来后觉得专业冷门,马上到湖南大学读了建筑学在职研究生。

  吴利君读大学时就初展经济头脑。当时她发现上海的衣服比长沙便宜,暑假便从上海带衣服回长沙卖。毕业后分到长沙市规划设计院,自己在外面还揽业务。1990年代别人炒黄金,她也炒黄金,别人炒外汇,她也炒外汇。

  两人结婚时约定,钱全部归吴利君管。

  除大宗受贿,过年过节时,顾湘陵出去吃一次饭就可以收到十几个红包、信封,这些钱很快填满了家里的保险柜。“有二三十万以后,就拿去银行存起来,过段时间又放不下了,又拿去存起来。”刘建成说。

  2005年,为逃避计划生育,吴利君去新西兰生第二个孩子,之后一年多,她带着孩子住在北京。

  吴利君在北京时,仍能遥控指挥长沙,顾湘陵两个星期去一趟北京,周五晚上去周日晚上回。每次从长沙的家里带钱去北京存,最多一次带了8万。检方认为,近几年,顾湘陵有把财产从长沙转移至北京的趋势。

  吴利君善于理财。不同账户的钱,被她根据不同的投资理念,分成稳定型、风险型,分别买股票、基金,投资等。她甚至雇人炒股。

  吴利君先后用双方父母、司机、保姆、亲戚等七八个名字在银行开户。她还在香港汇丰银行开户存钱。

  检方指控,吴利君一共将5500余万元存入他人名下和境外银行,是掩饰、隐瞒顾湘陵的受贿所得和受贿所得收益,减少夫妻名下的家庭财产数额,因此她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一审法院认定吴利君5500余万元转移财产的事实,但认为顾湘陵给吴利君钱时,并没有告知这是他受贿所得,所以吴利君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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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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