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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京外来常住人口办结婚证及生育证需盖章签字40余个

2012年11月07日 09:44:27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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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统计办理结婚证及生育证需盖章签字40余个

各种证件

  王东有4个档案袋,分别装了他和妻子的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社保卡……为了办《生育服务证》,"我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不知道临时又让我拿出什么证件来,只好把所有的东西都带在身上。"王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一年前,妻子李梅发现自己怀孕,这让36岁的夫妻俩兴奋不已,接下来,王东开始为即将诞生的宝宝奔波办理生育证。

  本以为像是结婚登记一样简单的事情,王东和妻子却费尽了周折,带着各种证件奔波在河北和北京两地,等到拿到孩子的《生育服务证》时,孩子已经快出生了。

  直到上面的章都盖齐,王东和妻子才感到如释重负。

  谁能证明

  一年前,李梅怀孕,她并没有想到准生证成了她生孩子的最大障碍。

  李梅开始准备到医院建档,准备孩子妇婴用品,准生证的办理就交给了丈夫。

  王东开始在网络中查询办理生育证所需要的手续,并赶到居委会咨询,工作人员告诉他,需要拿出夫妻俩的"婚育证明信"、户口本,如男方为外省市人员,需户籍地出具两级婚育证明信。

  "我的户籍在外地,妻子的户籍在北京,必须要有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两级婚育证明信,证明我们是初婚,证明之前没有生过孩子。"王东说。

  王东收拾好东西,背着包到了河北省人才市场,人才市场让王东提供工作单位婚育证明和常住地居委会婚育证明。

  工作单位的证明信好办,问题就在于常住地居委会的婚育证明上。

  居委会的门口王东跑了几次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每次去,居委会的工作人员都态度很好地对他说:"我们是按章办事,你的婚育证明应该由户籍地出具,我们真的开不了。"

  皮球推到户籍地,河北省人才市场,同样的回答,"需要常驻地的婚育证明信"。

  无奈之中,王东查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其中第四条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政府共同负责,以现居住地人民政府为主,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条例上很模糊,共同负责,现居住地一个为主,户籍地配合,可是究竟要怎么配合,为什么我的事情两边都互相推诿。"王东说。

  实在走投无路,王东想到了回祖籍地开证明,毕竟认识的人多,可祖籍地的居委会那边的答复是,我们只能证明你高中毕业之前没有生过孩子。

  王东觉得这实在荒唐至极,户籍地、居住地、祖籍地,都没有人能证明自己生没生过孩子。

  在两地拿着各种表格去盖章,当计生工作人员拿出其他人的婚育证明问王东,"人家都能开出证明,为什么你不能开"时,王东更是疑惑,为什么同样的条件,自己就不能开出婚育证明。问了一圈,有同学告诉他,大家解决的方式很多是用"萝卜章"。

  王东不想走到这一步,晚婚晚育,而且是第一胎,顺理成章的事情为什么非要做违法的事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对合法适龄夫妻生育的第一胎没有任何限制,王东和妻子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障碍,却因为一张证费尽周折。

  可是那张婚育证明就是卡在了那里,无奈之下,王东也只好找人托关系,证明他本来就合法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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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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