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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一管委会主任受贿480余万 帮人买官成敛财工具

2012年09月17日 08:59:06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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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

  据了解,王宗元在任期间曾尽心尽力工作,为当地的经济发展作出过一定的贡献。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他从领导席走上审判台?

  受理本案的检察机关有关人员认为,王宗元贪腐的原因主要是人生观、权力观与金钱观发生扭曲。随着权力舞台的增大,王宗元的内心世界也逐渐在退化、在异化,逐渐忘却了为官的信念和宗旨,对价值观的判断走入误区,对权力的解读产生了错位,使其用手中的权力无止境地去追逐金钱,成为拜金主义的奴仆。

  而王宗元的36起受贿事实中,有21起动用了宿州市住建委主任的权力,这也不得不令人深思。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及房地产开发领域空前繁荣,成为“行贿受贿”犯罪的高发地。

  “这是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监督机制还未跟上造成的。”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胡从发说,由于权力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他们成为了一些人行贿的目标。此外,监督机制中发挥主要作用的还是上级监督,社会监督还未发挥实效,信息公开渠道还未向群众全面开放,这会降低公职人员的犯罪风险。

  “在拒腐防变这条防线上,不仅要筑牢国家公职人员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力度,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地衔接,还要不断完善监督体制,发挥社会监督功能。”胡从发说。

  ■链接 

    城管督察队长借考评收下属好处费

  本报海口9月16日电 记者吴晓锋 邢东伟 海南省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原大队长黄某,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海口美兰区、秀英区、琼山区城管大队的“好处费”5.7万元。近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

  经查,黄某原系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督察大队长兼海口市环境综合整治“五大工程”整治办公室整洁打分组二组组长。黄某的工作职责是对海口市市容市貌进行检查,并对海口市4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的执法活动进行评比打分。

  为和黄某搞好关系,2009年年底至2011年期间,美兰区城管大队共给黄某送了4万元,秀英区城管大队先后共送1万元,琼山区城管大队共送了7000元。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对其判处有期徒刑5年,黄某不服继续上诉。近日,海口市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李光明实习生范天娇)

  □说“法” 

    为权力寻租加上两把“大锁”

  手中掌握公权力的人,以权力为筹码牟取金钱和物质利益,是为权力寻租。利益,是权力寻租的原动力。权力寻租破坏了市场的自由竞争,阻挠了产业分工,有碍于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若要避免权力寻租,从大的层面讲,应减少行政干预;从直接预防和源头治理来讲,利用政府和社会的有效监督、有力地惩治权力寻租活动,通过事先预防和事后处罚,为权力寻租加两把大锁。廉颖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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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姚润萍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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