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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京籍申请石景山公租房条件公布:需在该区工作满5年

2012年08月09日 08:56:03
来源: 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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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 在石景山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

  ● 能提供同期暂住、公积金、社保和纳税证明

  ● 本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 申请人家庭收入上限与京籍家庭相同

  在区内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能够提供纳税、社保等相关证明的外地户籍人士,就可以在石景山区申请公租房。记者昨日从市住保办等多部门获悉,石景山区已经开放外地户籍工作人员的申请公租房窗口,这也成为本市首个出台外地户籍在京工作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的区县。

  去年,本市曾经发布公租房申请政策,符合条件的外地户籍工作人员也可申请面向社会公开配租的公租房。条款中约定基本条件为,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而具体条件则由各区县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在石景山区划定的标准中,外省市来京人员申请公租房,主申请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石景山区行政区域内原则上连续稳定工作5年以上,或者经相关部门认定为引进的专业人才,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公积金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和纳税证明。

  记者发现石景山的标准中,外地户籍人士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这一点,与本地户籍人员申请公租房标准相同。另外,外地户籍人士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收入标准也与京籍家庭相同: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住房方面,要求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

  虽然截至记者发稿时,石景山区政府网站、石景山区建委网站并未发布相关文件,但记者从市住保办获悉,这一文件已经自8月1日开始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士申请本市公租房的窗口业已打开。

  “公租房面向外地户籍人士敞开固然可取,但还需要在政策上给予更多的支持。”对此,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目前外地户籍人士和本地居民同样都在申请区域上受到了一定的限制。本地户籍居民需在户口所在地进行申请,还不能在工作所在地就近申请;同样,按照目前政策,外地户籍人士即使在北京工作5年以上,但不满足在区域内工作5年以上的要求,也不能申请公租房。他建议,公租房应尽快研究在北京市内跨区域申请的政策,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申请材料须先交企业审核

  按照目前执行的规定,本市户籍人士申请公租房时,需向户籍所在街道提出申请。而按照目前石景山区所执行的政策,外地户籍人士需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由企业内部进行初步判断。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公租房,由所在单位根据申请家庭数量,统一到单位所在街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领取《申请表》,申请家庭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上交所在单位,由单位统一上报所在街道住保部门。并与京籍家庭相同,实行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程序,进行审核、公示、备案、轮候及配租。

  “如果企业内员工呼声高,企业可以直接联系我们,专业工作人员将会到企业进行公租房初审步骤培训,第一次审核将在企业内部进行。”石景山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王晓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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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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