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国内最大在建医院"被曝偷工减料 总投资23亿
院方
使用的板材并无质量问题
是否违反合同要验收后再确定
监理在发现材料不合标准之后,却在院方授意下没有要求退场和返工。就此事,记者走访了医院相关部门负责人。院方表示,5mm的材料也是合格的,合同是否违法要等验收之后才知道。对于将近300万元的差价问题,院方也没作出明确表态。
温州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党委副书记陈成水表示,去年8月份院方曾收到过一封举报匿名信,随后要求监理单位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后来发现没有质量问题,只是个别板材存在偏差,所以考虑到赶工期的因素,就“默许”了这种行为。
陈成水说:“国家对抗倍特板是有质量要求的,只要5mm以上质量就没有什么问题。现在出现了偏差,是不是等于违反合同,我们也很难讲。”陈成水认为,即使是在知道对方使用了5mm挂墙板的情况,也不能认为对方违反了合同。
通过标书明确约定6mm挂墙板还进行招投标,岂不是成了多此一举的行为?陈成水表示,对于不符合标准的板材问题是可以谅解的,是否违反合同的判断要等到工程最后验收后才能做出。
对于偷工减料一事,记者随后采访了该工程建设的承接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郑总表示:“标书上面虽然明确规定抗压板厚度是6mm,但是我们市场上是允许偏差的。订货都是订6mm的材料,但是发货拿到手的时候厚度有点偏差,是制作材料上有误差。”
律师
院方的做法不合法
纪委应该介入调查
作为民生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院方明知施工方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却不加阻止,并对此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的做法是否合适?
“按照《建筑法》和《合同法》的规定,业主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没有按照标书施工,首先应该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浙江高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吴建胜律师对院方的解释感到不可思议。
他认为,作为民生工程建设的业主单位,在面对施工方偷工减料的行为时,却显得不负责任甚至有点不合逻辑。医院代表的是广大人民的利益,工程建设是财政拨款,在明知工程有问题的情况下,应当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予以制止。“这是不符合逻辑的。相当于合同一方自愿接受违约,相当于我买了一斤肉,只给我八两,我也行。放弃权利导致国家工程损失,或者民生工程影响,那么以后发生事情责任谁来担?医院领导明知这种情况甚至会构成犯罪。”
浙江时代律师行律师陈一来表示,院方的做法绝对不合法,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对院方不作为的行为进行介入,避免不合标准的工程建设。在院方没有主动制止不合标准板材的情况下,住建委,发改委,国资委,医院主管方,包括审计单位等作为工程的监管部门,都有这个权力进行纠正。
5mm和6mm的板材差价达到将近300万,这差价将如何处理。院方对此也没有给予明确的表态。
陈一来认为,对这种明显偷工减料行为,应该积极要求整改,现在反而要等到工程验收后,这不符合正常逻辑,纪委应该介入。
记者 蓝莹 实习生 肖焕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