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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
2012年05月09日 13:58:14
来源: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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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阶梯电价有助于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对理顺电价关系,引导居民合理、节约用电意义重大。5月8日,我省举行的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引起各方高度关注,也拉开了我省实行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序幕。

  阶梯电价方案如何形成,是否合理,将对居民生活带来哪些影响,听证代表有何意见,我省的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最终会是什么样?

  有利公平促进环保 阶梯电价势在必行

  2002年我省调整电价及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以来,发电用煤价格不断上涨,环保成本逐步加大,电力成本持续增长。为理顺煤电价格关系,10年间国家先后8次调整电价,销售电价累计上调0.23元/度。但考虑到居民承受能力,居民电价10年来一直未做调整,居民电价远低于居民合理供电成本。

  省物价局定价成本监审结果表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合理销售价为0.707元/度,加上电价中代征的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到户电价应为0.749元/度。与现在我省0.477元/度的电价相比,每度电相差0.272元。

  2011年12月,国家决定电力成本增支因素由包括居民在内的所有电力用户平等负担,其他用户不再承担对居民的电价交叉补贴,决定通过实现居民阶梯电价,调价金额由用电量较多的居民用户承担。

  省物价局副局长张存登表示,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可以兼顾公平和效率,促进节约和环保,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一次理念创新。相比现行的单一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有利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促进节能减排。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今年4月初,省物价局开始征集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听证人员。4月23日,省物价局公告确定于5月8日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并公布了两个阶梯电价听证方案。我省实行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序幕就此拉开。

  2011年,我省居民用户年用电量为117.96亿千瓦时。其中"一户一表"用户年用电量为58.52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49.6%。在全省居民用电户数中,"一户一表"用户660.89万户,占全省居民用户的63.98%。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供电区域内实行"一户一表"的我省城乡居民用户将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三大亮点引人注目 关心方案是否合理

  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两个方案一经公布便引发多方关注,方案确定的电量分档及电价调整标准如何?

  方案一,按城乡居民每户每月用电量分档,第一档140度及以下(覆盖率86%),电价不做调整,仍执行现行电价标准(0.477元/度),3年之内保持基本稳定。第二档141度至230度(覆盖率96%),每度加价0.05元(电价标准为0.527元/度)。第三档231度及以上,每度加价0.30元(电价标准为0.777元/度)。居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0.015元。方案二,第一档用电量150度及以下(覆盖率88%),第二档用电量151度至240度,第三档用电量241度及以上。分档电量加价标准仍维持方案一水平。居民电价平均每度提高0.013元。

  三大亮点更是引人注目。亮点一,覆盖率确定分档电量。我省居民用电中,5%的高收入家庭消费了20%的电量。第一档分别按照86%(方案一)、88%(方案二)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电价不调整;第二档按96%的覆盖率比例确定电量标准,每度电提高0.05元;第三档电量每度电提高0.30元。既体现了节约用电、公平负担的原则,又兼顾了不同居民的消费差异。亮点二,保障了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一档电量高于国家规定的80%的覆盖率,达到86%和88%,确保我省大多数居民电费支出不增加。亮点三,对生活困难群体设置免费用电量。每月15度的免费用电基数让城乡 "低保户"和农村 "五保户"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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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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