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举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

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现场。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摄
建议二:阶梯电价有“上”也应有“下”
居民阶梯电价,具体是指按照居民用户消费的电量分段定价,用电价格随用电量增加呈阶梯状逐级递增。
在听证会上,有代表认为阶梯电价是“劫富济贫”,但又未“济贫”。一利益相关方代表在发言中说,“节奖超罚,高耗能就要多交费,但一些节能的用户,就没体现到‘奖励’。”也有消费者代表在发言中提到,一些农村用电户,节约用电意识强,但却没有得到相应的奖励。
参加听证会的政委委员表示,阶梯电价只有前进阶梯,没有后退台阶,未能体现节约用电的意义,应对用电较少的用户给予部分奖励。
建议三:再适当增加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月免费电量
《方案》中同时提到,对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免费电量增加10度,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电户和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电价水平按扣除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免费电量后的居民电价平均提价水平调整。
现以城市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为例,其每户每月免费电量10度,每年免费电量为120度,按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0.5283元/度计算,每户每年减免电费63.40元。
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收入较低,实行阶梯电价未对其生活造成影响,有代表建议应对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的免费电量再适当增加,以体现社会和谐进步,同时电网企业要尽快对合表居民进行“一户一表”改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