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7日,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上,利益相关方代表在发言。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摄
“第一档月电量130度偏低,应予以提高”,“是否可考虑按夏季和非夏季施行不同电价”,“阶梯电价有上也应有下”,“实行阶梯电价后电网企业应公布增收费用的开支”……5月7日上午,来自全区的消费者代表、社会组织、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经营企业等24人参加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会,绝大部分人对全区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表示赞同,并对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提出了诸多建议。
建议一:第一档月电量偏低 按夏季和非夏季用电量定档
《广西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听证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居民阶梯电价具体内容:将城乡居民每月用电量按照满足基本用电需求、正常合理用电需求和较高生活质量用电需求划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在130度(千瓦时,下同)以内,此档电量维持现行价格水平。第二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131—220度,此档电量提价标准为每度0.05元。第三档电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电量,月均用电量为超出220度部分,此档电量提价标准为每度0.30元。
以“某‘一户一表’居民户月用电量300度”举例说明如下:若按照现行居民电价计算,需缴纳电费158.49元;若按照阶梯电价方式计算,基本用电量130度价格维持现行水平,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8.68元;第131—220度每度加价0.05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52.05元;第221—300度每度加价0.3元,该档次电量的电费为66.26元,电费合计186.99元。比现行计费方式多支出28.50元。
但对于第一档电量的确定及是否合理,成为本次听证会上讨论的焦点。多位代表在发言时提到,城乡居民家庭中使用的电器包括冰箱、空调、电饭煲、热水器、电视机等现代化电器,其第一档的月用电量130度偏低,并用实地调研数据予以说明。
来自桂林的消费者代表在发言中提到,他在参加听证会之前对当地的居民用电情况进行了统计,其月用电量在130度以内家庭不到20%,有些家庭甚至在用煤气的情况下都超过了该档。
南宁市消费者代表说,现代家庭中电器含有冰箱、空调、电饭煲、热水器、电视机、电脑等,这些都是一个家庭的基本电器,其月用电量130度根本不够,将会使更多的普通家庭进入第二档,即每度电将提高0.05元。
也有多名消费者代表提出,广西南北气候差异较大,桂北一带冬天冷,又没有暖气供应,居民要开启空调,夏天热又要开空调,居民在这两季的用电量多;桂南一带夏季时间久,约从4月份持续到11月份,月用电量也会超过130度,有80%的家庭月用电量都会超过第一档,并且城乡用电差别大。“在一些山区,家庭用电可能就是用来照明,有些连电视机都不开,冬天的热水都是用柴火烧,再多使用都难超过130度的用电量。”
对此,来自百色右江区的农村代表在发言时应证了这一说法。该代表称,实行阶梯电价对农村的影响较少,因为该村月用电量超过130度的用户不到30%,而且也是有能力支付超过第一档部分的电价。
有代表提议,广西是否可以参考周边省份,如广东、江西、湖南、贵州、海南等地阶梯电价第一档确定的用电量,来确定阶梯电价第一、二、三档的用电量,同时第二档之间的距离要适当拉大。
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中有人提议,广西阶梯电价第一档电量是否考虑为月均用电量在300度,第二档电量为月均用电量301—500度,第三档电量为500度以上。也有代表提议,是否按夏季和非夏季的用电量来施行阶梯电价。
也有代表提出按年月电量来确定,如按130度/月来算,一年是1560度电,如年用电量超过该数,就按照第二档来收取电价,“把在春、秋季节省下来的电量用于冬、夏季,这样可以鼓励大家节约用电,养成节约用电的习惯。”
参加听证会的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委委员也对此建议,第一档用电量的确定要充分体现合理性,保障低收入者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