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网友透露,曾向长沙市政府赠送“截访先进单位”锦旗的当地市民浣铁军(南都3月28日A 32版曾作报道),日前被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以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为由行政拘留9天。同遭此罚的还有另一送旗市民刘志方,目前两人正考虑提起行政诉讼(4月24日《南方都市报》)。
“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的罪名充满诡异,如何界定只能是政府部门自己根据情况来定,也就是说只要让政府部门感到高兴的事,即使动静大一些,哪怕引来众多围观,因为能给政府脸上长光,大多情况下政府部门并不介意“扰乱政府正常工作秩序”,我们常看到有些市民向政府部门送锦旗,不仅敲锣打鼓,沿途燃放鞭炮,故意把声势造大,接受锦旗的官员往往也是笑容可掬的出门迎接,少不得还会热情招待,没有人认为这是“扰乱”。
同样是送锦旗,长沙几位市民因不满政府对拆迁问题的处理,便制作了一面“截访先进单位”的锦旗送给长沙市政府,尽管人数只有几位,并且十分低调,且只逗留的短短几分钟,因为有损市政府官员的颜面,却依然被警方定性为“扰乱政府办公场所正常工作秩序”,还被实施了拘留处罚,如果说是因为几位市民送锦旗被拘留,倒不如说是市民的监督惹恼了政府官员,遭到了公权力公开的打击报复倒为贴切。
市民对政府部门工作作风有意见属正常,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实施监督也属国家所提倡,并且也是法律规定所允许,政府对待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应当虚心接受,更应当敞开胸怀坦然的接受群众监督,群众的某些监督方式可能值得商榷,但只要是出发点是为了政府改进工作,政府部门都应当予以包容,就是论事而言,市民送这样的锦旗可能有失偏颇,会让某些部门领导下不了台,有道是“良药苦口利于病”,况且市民并没有任何恶意,只是用这种较另类的方式督促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更好的为百姓群众服务,当地警方却以“扰乱政府正常工作秩序”为由将两位送锦旗市民拘留9天,不仅曝露出没有任何接受市民批评的诚意,更是对市民对政府监督的打击报复,事实上也是在滥用执法权,难怪有网友质疑这是对“法治湖南”的讽刺。
说实话,我们现在某些政府部门工作作风并不让人十分满意,对群众反映的某些问题和诉求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现象还普遍存在,不造成影响不处理依然是不少部门有意无意所遵循的规则,群众正常反映问题得不到答复和解决,以至于不少另类的表达方式不断出现,其目的无非也是希望引起政府部门重视,以求得问题更快解决,自前年“锦旗哥”周力向无锡市新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送“不为人民服务”锦旗后,因不满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或违法行为,而送讽刺性锦旗的事情已屡见不鲜,但笔者注意到,大多部门受到这种讽刺性的锦旗不仅“欣然接受”,而且还作为一种警示来促进自己改善工作,长沙政府部门非但不接受群众的监督,反将实施监督的群众拘留,不仅选择性的曲解了“扰乱政府正常工作秩序”这一法律条文,更是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这非但不能改善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欢迎群众监督政府也只能沦为说说而已。(朱永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