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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办错案不能原谅 必须追责
2012年04月24日 08:51:38
来源: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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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话人物

  张立勇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曾任中共陕西省咸阳市委书记。

  力推“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的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自2008年上任以来,推行判决书上网、庭审网上直播、帮助农民工讨薪等,诸多举动成为司法界的话题。

  4月13日,张立勇接受新京报记者专访,谈他对司法公正的理解。

  无罪宣判会有各种阻力

  新京报:你认为造成错案最大的原因是什么?

  张立勇:我认为是司法审判人员的司法理念。比如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理念,还没有牢固地树立起来。还是长期以来的有罪推定、疑罪从轻、疑罪从挂这些理念在起作用。就是说,“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观念在法官的思维中还是有一定的影响。

  当然,还包括法官的职业操守和责任心。比如赵作海案,判的死缓,到省高院复核,进行死刑复核的法官没有到现场实地勘察,在很多重要细节上,没有搞清楚、搞扎实。

  新京报:在你看来,错案是可以完全避免的吗?

  张立勇:我认为,从理论上是可以避免的。至少,通过法院这个环节,非法证据要排除,有疑点的证据不能认定,如果确实是疑案,必须宣告无罪,而不能“挂”起来或从轻发落。

  再加上我们的责任心,应该是可以避免错案的。

  新京报:对一个案件宣判无罪,会有阻力吗?

  张立勇:肯定会有的。因为要宣告无罪,可能被害人会上访,甚至闹访。

  还有来自政法机关内部的阻力。首先是法院系统的办案人员,认为一审判有罪,二审依法宣告无罪,等于一审判错了,错案就要追究责任。往往上下级法院联系很密切,所以就有阻力。

  其次,如果法院宣告无罪,那么说明公安、检察环节都错了,对公安和检察的压力很大。

  也有来自维护社会稳定的阻力。法院宣告无罪了,当事人就要闹,地方党政机关压力也很大。

  新京报:那纠正错案的阻力是不是更大?

  张立勇:案件办错了,给被告人造成很大痛苦,阻力是有,还是必须要追究责任。像赵作海案,给他的精神上、肉体上都造成了很大的痛苦,这样严重的后果,作为执法人员,是不能原谅的,必须依法追究。

  “错了就必须纠正”

  新京报:有的法官感觉,案子不好判了,需要考虑的因素例如网上舆论等,越来越多了。你有这样的感受吗?

  张立勇: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舆论监督的力度不断加大,申诉案件越来越多,我认为这是好事。这样可以让我们把案子判得更符合实际,更加公正准确,少犯错误。没有这种监督,案子可能办得稀里糊涂。

  这种情况看着好像是比以前困难了,实际上,更有利于保证司法公正,这种困难是有利的条件,不是不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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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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