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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人社局答问:人才引进新政不会导致人口暴涨
2012年04月18日 13:48:31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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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人才引进新政,无论是不再区分重点院校还是普通院校,以及不再区分重点引进专业还是普通专业,其核心意义不在于门槛降低与否,而在于要逐步淡化管理制度限制,进而让市场说话,实现以需选人才、以岗定人才。这并不是一个标准的降低,而是尊重市场的一种选择,是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的创新,是一个城市自信智慧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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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引进毕业生步伐逐步加大

  1994年 开始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控制电大等“五大”毕业学历干部调入。

  1997年1月 深圳市决定每年接收1万名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1998年5月 制定《市外调干和接收市外院校毕业生专业目录》,明确规定引进人才的紧缺、优先和控制专业,对引进人才从专业结构上进行宏观调控。

  2001年 符合以下范围和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才能落户深圳:国家教育部直属院校、其他部委所属院校和原属国家部委、现已进行学校管理体制调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院校,以及广东省直属院校的本科以上财经类、理工科和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所急需的其它专业的毕业生。本科学历者须取得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

  2009年 应届大专毕业生可以“审批”落户深圳。用人单位可在其毕业当年申请接收,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我市年度人口机械增长计划执行情况按照审批方式予以择优审批办理。

  2010年 四类人才可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也就是先落户再找工作: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毕业院校属于当年度深圳市接收毕业生个人申办院校名单范围,并且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的;我市院校毕业生;我市生源毕业生。

  2012年 取消应届毕业生引进限制,大专生提供就业(创业)证明也能以个人身份申请接收。(庄瑞玉)

  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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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李志强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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