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老师解读:很可能法官被骗了
扬子晚报记者昨天电话联系了南师大物理系老师熊烨,请他帮助解读了克里科夫说的是否有道理。“他很可能欺负法官和警察是外行。因为他的分析并非无懈可击。最大的瑕疵就在加速度上。根据网上能找到的关于丰田雅力士的介绍,这车从100千米/小时减速到静止要47.21米,对应的加速度和10米每平方秒接近。但从静止加速到100千米/小时的速度大约需要10秒。也就是说,该车启动时的最大加速度大约是3米每平方秒左右,不能达到克里科夫宣称的10米每平方秒。”熊烨老师认为,克里科夫只是用物理知识使得法官和警察相信了这种可能性。
南京警方:我们用电子设备
通过熊烨老师的解读,我们基本可以知道,法官也许是被大量的公式给绕晕了。而江宁公安官方微博的发言人则提了个更为简单的方法“其实除了文章中指出的此人论证bug外,物理学告诉我们:如果他真的猛踩刹车停车,那么由于摩擦力必然会产生非常明显的刹车痕迹,只要确定这个刹车痕迹的位置、停车标志位置、警察的观察角度位置,就能知道他到底有没有停车了。”
记者昨天致电南京交管局,工作人员说,南京暂时没有单靠交警眼力判断车主是否违法,“我们都有机器设备做保证的。”不过,昨晚记者上网发现,一位学理科的网友再次给交警信心满满地机器执法出了难题。“上大二学电磁波的时候,教授让我们做的一个作业就是计算警方雷达测速的误差。最后发现当时的雷达系统误差为正负5公里。因此10公里内的超速,都应该不算的。”
链接: 学好数理化吃了罚单也不怕
《生活大爆炸》的宣传语上印着“Smart is new sexy”(聪明是种新性感)。在马里兰州,一位名叫Will Foreman的男士深受驾车超速之苦,他的车牌号屡屡被路边的监控摄像头拍下——这些由Optotraffic公司开发的摄像头检测出所有超出限速12迈(mph)以上的车辆并每次拍下两张照片以作为识别车牌的证据,然而,Will Foreman却反其道而行之,通过这些照片证明他并未超速。
他的方法是:找出两张照片的拍摄时间——相隔0.363秒——然后将两张照片叠加在一起,通过车辆长度来计算出两张照片间隔时间中车辆的移动速度,将单位转换为英里每小时之后,就得出了结果:他当时的速度远远不到限速的35迈,跟罚单上写的50迈更是天差地别。见证这一方法的法官们都很震惊,并信服地作出了罚单无效的决定。至今,Foreman先生已经K掉了自己的三张超速罚单,还帮助两名路人各解决了一张,用他自己的话说:“超速监控可以是好事,但假如被滥用就会出问题。”
实习生李显彬 记者张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