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根据省玉树地震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精神,省民政厅、财政厅拨付玉树州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16038万元,以保障受灾群众冬季期间的基本生活。其中省民政厅从接收玉树地震捐赠资金中下拨10600万元,省财政厅从玉树抗震救灾捐款资金专户中拨付5438万元。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说,玉树灾区冬季到来,取暖燃料不足,燃料价格居高不下,老百姓消费承受力过大。基于这一考虑,根据省委省政府指示精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积极下拨玉树地震灾区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资金。补助人数为19.8万人。补助从10月15日至明年5月15日,共7个月。补助标准是:2011年10月15日至12月15日,每人180元;2011年12月15日至2012年3月15日,每人补助450元;2012年3月15日至2012年5月15日,每人补助180元。预计于2011年11月30日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
省民政厅负责人介绍,对于特殊困难群众,在他们享受以上政策后,取暖仍有困难的,民政部门还将给予其他临时补助,保证他们生活水平不下降,能够平安过冬、安全过冬。
省民政厅、省财政厅要求玉树地区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尽快将资金分配下拨,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认真做好受灾群众过冬取暖补助的发放工作,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和困难群众安全过冬。发放时要做到登记造册,签名盖章,手续齐全,资料完整。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及时报送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
另据了解,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今年初省民政厅对玉树地区受灾群众生活情况进行再次摸底后,已根据有关规定将30000多人纳入了城市或农村低保,低保面达到21%,救助资金全部下发到位。同时,对特殊困难群体,采取了特殊救助政策,已把玉树地区孤儿全部纳入孤儿保障和救助范围,每人每月补助600元至1000元基础上,还同时叠加使用其它社会捐赠资金。 (作者:孟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