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虚构身份,谎称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只要被害人肯花钱,便能通过关系搞定“事儿”,但他最终因未能兑现“承诺”导致案发。近日,龙岗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08年3月,龙岗区某派出所原民警张某因涉嫌违纪被监察部门调查。张某为了保住工作,经人介绍认识了被告人王某。王某谎称自己在国务院办公厅工作,有办法帮助张某“保住公职”,但需要花钱活动关系。张某信以为真,于2008年9月、10月分两次向王某汇款共计51万元。2008年11月,王某称要在深圳找媒体为被害人进行正面宣传,需要给记者5万元,张某便又给了王某4.7万元。2009年2月10日,张某被龙岗区监察局作出开除处理。此后,“保职”不成的张某曾多次要求王某退钱,王某却以各种理由推托。张某遂向警方报案。2010年8月16日,王某被河北唐山市警方抓捕归案。同年9月3日,王某家属将诈骗所得的55.7万元退还给被害人张某。
龙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的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家属积极主动向被害人退还所骗钱财,被害人亦表示不追究其责任,合议庭故酌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处罚,遂一审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记者王晶晶、通讯员张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