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联播 > 正文
北京出台规定今后主要人事安排须听取政协意见建议
2010年09月04日 07:16:07  来源: 京华时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资料图片:9月2日,北京市第三次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刘淇出席会议并讲话。图为刘淇。

……………………………………………………

  今后,各级党委重大决策前必须经过政治协商,主要人事安排也须听取政协意见建议。前天下午,北京市第三次政协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制定颁发了《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做出了上述规定。

  《意见》明确提出,“市和区县党委要把政治协商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涉及全市或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的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广泛听取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界委员的意见建议”。

  《意见》规定的政治协商的主要内容有8项,其中“起草和修订过程中的重要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酝酿过程中同级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的建议人选以及其他重要人事安排”首次明确被列为协商内容。

  此外,被列入政治协商主要内容的还包括党委、政府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政府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财政预决算报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机构改革和重大体制改革方案,城市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重大专项规划,行政区划的重大调整,事关民生的重大问题,对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具有影响的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政策调整,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

   1 2 3 4 下一页  

北京新西城人大政协挂牌 原宣武政府所在地办公
北京新东城、新西城产生新的区政协主席
北京东西城召开政协人大临时会议 选举一府两院领导
( 编辑: 张威 ) 【字号 打印关闭
  请您文明上网、理性发言并遵守相关规定,在注册后发表评论。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用户名 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