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刃剑”不能“一刀切”
多位受访专家也提醒,人肉搜索毕竟是把“双刃剑”,在被贴上“反腐利器”标签的同时,不能对普通公民隐私权任意践踏。比如北京王菲状告“北飞的候鸟”等3家网站侵犯个人隐私权案,即是典型。
北京重光律师事务所余英杰律师称,公民隐私权当然要保护,但有些地方立法机关禁止人肉搜索,公开打的是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权的旗号,却没有对这一权利作出合理的界定,模糊了官员隐私和普通公民隐私的区别,让官员搭上了保护普通公民隐私的便车。
“官员手握公权力,直接影响着公共利益,他们的某些个人资料,比如财产,兼职等信息,已不再属于‘私’的范畴,也就不存在‘隐’的问题。”余英杰说,“如果只是简单地一视同仁地保护官员和普通公民的个人信息,难免给人感觉是在屏蔽网络监督通道,维护官员既得利益。”
尹韵公也持此论:“在一定意义上讲,官员属于公众人物,他们的隐私权不能像普通公民一样受到绝对保护。如果不加区别地禁止人肉搜索,就有禁止公民监督和批评政府之嫌。”
在多位受访专家看来,对人肉搜索不能以偏概全、因噎废食,更不能“一刀切”地禁止,但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人肉搜索行为设置一个合理的法定边界。
南开大学教授齐善鸿提出一条原则:只要人肉搜索有利于维护公共利益就应得到鼓励和支持,否则,就应受到限制。
他认为,在寻求个人隐私权与言论自由方面,应找到一个平衡点。在强调普通公民隐私保护的同时,应将官员个人隐私和有关公务信息区隔出来,一方面积极引导民众的监督方向、提升监督能力;另一方面宽容公众在揭露腐败时难免出现的暴露官员个人信息的侵权责任。
余英杰也建议,可制定法规分清官员和普通公民的隐私范围,设定一个公平、理性的游戏规则,从网络管理上对人肉搜索进行规范管理,使其在法治环境下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据专家介绍,人肉搜索在国外也大量存在。人肉搜索在日本被称作“网上侵犯人权问题”,在法律上有的受害者以损害名誉提出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因为限制网民网络行为会触及言论自由的问题,因此日本在这方面仍很慎重。
在英国,无论政府、法律执行机关,还是其他机构或个人,在收集和取得个人数据时必须通过公平合法的方式,并在收集之前依法登记。美国则通过行业自律和判例法并配以单行立法,来实现对个人数据的保护。
针对我国现实,多位受访专家指出,当前地方政府的精力不应放在为官员打造“遮羞布”上,而应对官员权力进行有效制约,尤其要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比如官员的财产公开,财政支出公开,行政、司法程序、过程、结果公开,等等。
尹韵公说:“政府在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很大的改善余地。如果公民的知情权能得到满足,如果对政府、官员的监督渠道畅通,那么人肉搜索这种监督形式,就会随之消失。”
他还乐观预计,6月8日《中国互联网状况》白皮书的发布,给了网络监督一个基本肯定,也意味着一个更开放、包容而又透明的网络时代已经来临。 文/记者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