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厦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多项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裴金佳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此前,裴金佳已调任南平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南平市副市长、代理市长职务。
朱珍钮辞去中院院长职务
因到任职年龄界限,决定接受朱珍钮辞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因到退休年龄,决定免去曾碧心的厦门市广播电视局局长职务;免去张阳春的厦门海事法院院长职务,免去唐福金的厦门海事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发行6亿地方政府债券
经表决通过,会议批准了2010年厦门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计划及市本级预算变更。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去年8亿元地方政府债券的使用情况基本良好,对厦门市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今年核定厦门市发行的6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也将全部用于基础设施和生态工程建设。 (记者 黄智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