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省推居办主任、公安厅副厅长郑东透露,明年1月1日全省同步举行居住证首发式。届时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全省通用、一证多能的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应与常住户口学生同等对待。
据郑东介绍,流动人口在广东按规定享有职业技能培训、公共就业服务、传染病防治和儿童计划免疫保健服务等七大类公共服务,办理了居住证的流动人口还可以享有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等四大类公共服务。居住证持证人在同一居住地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七年、有固定住所、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依法纳税并无犯罪记录的,可以申请常住户口。
郑东表示,广东有3000万流动人口,假如有1000万符合入户条件,地方也不可能接收得了,“因此,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也不可能一申请,就能马上入户,要排队打分。”
如何办理
受理机构:按照《条例》规定,公安派出所和经公安机关授权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都可以开展居住登记、居住变更登记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具体工作。
办证需提交的材料:郑东说,对符合发证条件的流动人口,只要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填写《广东省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凭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在具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照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后取得的照相回执等资料,就可办理有效期最长为6个月的居住证。符合条件办理最长有效期为3年的居住证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由劳动就业登记管理机构出具的就业证明材料,或者是营业执照等材料。
暂住证与居住证的衔接问题:已经办理暂住证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其居住期限连续计算。
流动人口居住证和人才类居住证的区别问题:从明年1月1日起,人才类居住证的外观式样、登记项目、办理程序和持证人待遇均不改变,只是在证件正面“广东省居住证”字样下方加注“引进人才”字样。
用工单位集体办证的问题:用工单位可以组织员工填写相关表格,邀请照相馆上门照相,统一收集相关材料,送给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进行统一登记、办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