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片: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内,相关人员在办理外地毕业生户口进沪事务。
新华网上海6月17日电(记者高路)备受关注的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新政策17日公布实施细则,正式进入操作阶段。
参与2008年上海市委“上海人口户籍制度改革方案”课题研究的华东师范大学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王大犇认为,上海自今年2月发布这项新政策以来,由于诸多条款还有待细化和明确,在近几个月里引发了一些讨论,此次实施细则的出台,厘清了三大悬而未决的疑问。 >>>详细
上海发布“居住证转户籍”政策实施细则
上海市政府17日公布《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今年2月出台的“上海户籍新政”进入实质操作阶段。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3年内暂不控制落户总量
上海市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保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上海“居住证转户籍”政策试行期为3年,在此期间上海暂不会对这一新政策产生的落户上海人数总量进行控制,上海正在研究推出引进人才可直接落户的相关办法。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实施细则出台
今日起可申请
《试行办法》共提出了五项申办条件,《实施细则》对其中三项作了进一步细化。《试行办法》规定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实施细则》明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对于《试行办法》中规定的“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并对缴纳镇保是否可认定为缴费年限也进行了明确。此外,对于《试行办法》中关于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规定,也进行了细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