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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苍生泣血 我们举国致哀
2008年05月19日 08:29:13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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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汶川地区发生8级大地震,迄今已有32447名同胞遇难。苍生泣血,泪眼横陈,山河变色,草木同悲。

    昨天(18日),国务院发布公告,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致哀,
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在哀悼日里,奥运圣火境内传递也将同时暂停。

    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就大规模自然灾害举行的全国性哀悼活动,也是第一次从制度上为自然灾害死难的普通百姓降半旗致哀。同时,5月19日14时28分,也是5·12汶川大地震中遇难者的“头七”。在中华民族传统的哀悼氛围中,举国降半旗致哀,我们用全民族的眼泪,悼念这次地震灾害中的罹难者、在救灾中的牺牲者,更用全民族的意志,昭示中国对每一个普通生命的极大尊重。

    为此,我们举国致哀。

    哀悼日是对民族情感的凝聚。在灾难发生后,各地民众自发捐款、献血,许多国人甘当志愿者,主动表示收养地震孤儿。当民众自发地用烛光哀悼死者,当民众自发地将赈灾物资运往灾区时,中华民族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团结如一人。多难兴邦,作为一个有传统、也有担当的民族国家,我们需要一种国家行为,来重申全民族在这次灾难中的共同情感。

    为此,我们举国致哀。

    哀悼日也是对国家责任的重申。国家有为生民立命之任,有解民于倒悬之责。当自然灾害来袭时,一切生与死之间的选择,其实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基本责任担当,更是国家作为民族集合体的承诺。国家有哀民生之不幸的义务,尤其是这场改革后死难人数最多的自然灾害,已经成为了民族记忆中的一道伤口。许多公民失去了亲人,失去了家园,失去了他们所有美好的回忆。

    为此,我们举国致哀。

    哀悼日还是对民众呼声的响应。灾难发生后,不少民众通过各种渠道表达呼声,希望能够通过国事行为,确定国家哀悼日,下半旗致哀。这既是许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也是民族国家认同、成熟和发展的标志,更代表了公民和国家荣辱与共的信念。国家现在响应他们的要求,就是保护公民生命的基本尊严,肯定公民爱的权利。

    为此,我们举国致哀。

    在哀悼日中,我们更不应该忘记,瓦砾废墟下可能还会有奄奄一息的灾民。我们的眼泪是为死难者流,我们的汗水和决心,为那些生命奇迹流淌。在这个持续三天的哀悼日中,我们还要尽最大的努力,去换取哪怕只有一个生命奇迹的出现。与地震后的空间坍塌争夺生命、与地震后的时间争夺生命。这也是哀悼日的沉默里,我们真正需要戮力同心的最重要事情。

    往者灾犹降,苍生喘未苏。在这个苍生泣血的日子里,整个民族用哀悼日的方式,树立我们拯救生命的决心,伸张我们的爱和信仰,书写我们生命的荣耀。此刻,我们已经打通了通往灾区中心的道路,生命的孤岛不复存在,而当整个中国降下半旗,鸣响警报和汽笛时,爱的孤岛也不复存在。

    因此,为苍生泣血,让我们举国致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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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张立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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