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宁在法庭上。

涉黑团伙18名成员同庭受审。
前沈阳南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宁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今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根据公诉人的指控,1988年被告人吴宁创办了沈阳康阳食品批发站,他以此为依托网罗了被告人高海洋等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在铁西区形成了具有一定影响的黑恶势力。之后又成立了沈阳南风储运公司、沈阳吴宁出租汽车有限公司。1999年,吴宁成立了沈阳南风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始开发房地产。
在此期间,吴宁陆续吸纳了被告人张洪涛、张宏森、朱忠利、刘占成、孙广兵、吴学强、敖国辉、李明友、逐渐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相对固定的组织。多年来,被告人吴宁单独或指示手下实施了偷税、高利转贷、强迫交易、抢劫枪支等犯罪事实;除此之外,他们还干扰公安机关办案,致使多名民警因徇私枉法或收受贿赂受到法律追究。在1999年至2006年年间,他们逐渐成为影响极为恶劣的犯罪集团。
2007年1月9日,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偷税、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被告人吴宁被批准逮捕。
在庭审中,公诉方指控了被告人吴宁等人的23项涉案事件——
寻衅滋事
1、1990年11月一天19时许,被告人吴宁、高海洋伙同陈金泽等人至鹿鸣春大酒店夜总会娱乐,被告人高海洋欲与陈丽娟跳舞时遭拒绝,高海洋遂与陈金泽殴打被害人陈丽娟、周铁军,造成舞厅内一片混乱。
2、1991年5月的一天,被告人高海洋在沈阳酿酒厂拉啤酒时,因占货位与张宁发生口角,后告诉吴宁,纠集陈金泽、陈金瑞等人对张宁拳打脚踢,抢走其汽车牌照,并逼迫其送来100箱啤酒。
3、1991年8月的一天,陈金瑞去啤酒厂拉啤酒箱套时,认为姜兴隆的汽车挡住了他的道,双发发生口角,陈金瑞遂找高海洋等人至酒厂殴打被害人姜兴隆。
4、1991年10月9日下午,郝善惠在铁西区七马路附近一动迁的地方因买坛子与卖主陈德海发生口角,后找到吴宁。吴宁指示被告人高海洋等人把对方的人找来。见对方没来,被告人吴宁遂伙同孙忠刚、潘玉海等人至该地点殴打被害人陈德海。
5、2006年11月7日11时许,在和平区某洗浴中心,被告人吴学强与乔某发生口角,吴学强将其打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