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个税起征点提至2500元
9名代表建议省政府向中央申请
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全国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由原来的1600元提高到2000元。对此,林小茁等9名省人大代表昨日(21日)联名向大会建议:省政府向中央申请,把广东省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2500元。
“广东生活成本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如电力价格、房地产价格、食品价格。”林小茁代表列举了几大实例——广东省的居民电力价格水平比全国的平均水平高很多。“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控中心的报告,在2007年12月居民用电价格水平中,广东省的六个取样城市分别是广州、深圳、韶关、江门、汕头、湛江,其电价水平不管是和发展水平落后的中西部城市比,还是和发展较快的北京、长江三角洲地区的城市比,电价都是比较高的”。
“各个地方的房地产价最终会反映房子的租赁价格上来。”林小茁说,根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控中心的报告,2007年12月,广东省抽样城市的住房综合租金同样高得惊人,除了韶关低于其他城市的水平外,其余城市的价格甚至比北京、上海都高;而在食品方面,“广东省的粮食、生猪产量均没办法自足,历来需要靠外省的输入,加上运输成本,价格水平一直均高于全国水平”。
林小茁表示:个税起征点的提高受惠的最主要是一般的打工者,对高收入者的影响较小,相信对财政收入的影响不会很大,“广东省的国内生产总值大约占全国的12%,并且已经赶上台湾省的水平,与老百姓共同分享经济增长带来的好处,也有利于建立和谐社会”。 (来源:新快报 记者 陈琦钿 吴璇 文安 陈红艳 张英姿)
广东人大代表称广州个税起征点2300元偏低
“广州的人均消费支出绝对超过每月2300元,按照个税不能征到成本的原则,这是一个比较低的水平。”昨日(18日),广东省人大代表、广州市地税局副局长林如山说,个税起征点全国一刀切肯定不合理,各地的个税起征点应根据经济、物价的不同确定地区差。
个税起征点自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9日上午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