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北京四中初中部体育老师周某,将13岁的女学生小菁(化名)单独骗到办公室进行猥亵。记者昨日获悉,周某被西城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据了解,现年38岁的周某原是北京北海中学的体育老师,2005年
北海中学并入北京四中初中部后,周某成为北京四中初中部的体育老师。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6年4月21日下午3时许,周某以帮助他核算学生体育成绩的名义,将13岁的女生小菁叫进办公室,并趁室内无人之机,先后两次将手伸进小菁的衣服内摸其乳房等处。小菁事后向父母提起此事,家长向派出所报警。
法院认为,周某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但鉴于其具有认罪、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周某没有提起上诉。(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