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宝安公路局办公大楼外观气势非凡。
[新闻回放] 据《新京报》报道:针对日前媒体披露的深圳宝安区公路局斥巨资重修办公楼大门一事,宝安区公路局23日正式做出回应:“该局为自筹经费事业单位,非党政机关。修建大门和大院共花费了2600万元,费用来自公路局和直属的7家企业,重修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升办公楼的经济价值”。
深圳宝安区公路局的辩护词,显然经不起推敲的,这正如有网友质疑的:“事业单位就是斥巨资建豪华大门的理由吗?”
但是,如果站在事业单位的现实管理体制上来审视,我们又不能不说,公路局这一辩白,其实是相当“有力”的。所以这么说,我想,主要是因为它完全符合并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我们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的一个显著特征:行政事业高度一体化,存在严重的“政事不分”。
比如,政事职能的不分——一方面,行政机关可以通过其权力,直接管理和控制事业单位,包揽许多应由后者独立行使和承担的社会职能;而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也在实际上,承接了大量本应属于行政机关行使的行政监督、行政执法权。再如,组织财产的不分——事业单位在组织人事和财产权上均高度依附行政部门,往往既无独立的法人地位,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权,甚至干脆就是“二位一体”的。
这样一来的后果必然是:一方面,行政部门会自觉不自觉地依托下属的事业单位,尤其是所谓的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方便地谋取部门利益,毕竟,比起行政部门,作为社会公益性组织的事业单位,是一个“名正言顺”得多的筹资身份;而另一方面,事业单位也可以凭借着与其主管部门不分彼此的关系,成为一个事实上掌控公权力的准行政部门。这正如我们在宝安区公路局身上所看到的,虽然其名义身份是事业单位,但同时也是一个执掌许多行政职能的组织,实乃“一身而两任”——作为行政管理者,他们拥有我们熟知的,如养路费的收缴、稽查,公路的修建、养护等权力;而与此同时,正因为有“事业单位”这样一个“护身符”,公路局又可以方便地“自筹经费”——接受来自社会(比如企业)的捐赠、资助。
显然,这种“政事不分”的管理体制,对行政与事业已构成一种双重伤害——既损害了行政部门公正、超脱的权力品质,也伤害了事业单位独立自主进行公益活动的事业性质,更严重的是,一旦行政与事业这样两种身份彼此不分,其背后的权力与利益实际上也就相互渗透、融为一体了,而如此一来,腐败的大量滋生必然不可避免。近年来,交通、公路建设领域日益成为腐败重灾区,交通厅长、公路局长不断成为腐败“高危”人群,就是对此的很好证明。
必须指出的是,类似这样的“政事不分”现象,绝非交通公路领域所独有,而是一个在事业单位管理体制中广泛存在的问题,比如最近几年来一直都是民生热点,同样也常常被列为腐败重灾区的卫生医疗、教育领域,就属于这种情况。我们知道,学校、医院长期以来均是法定且规模最大的两个事业部门,但囿于“政事不分”的管理体制——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医院与卫生行政部门之间高度一体化的体制关系,它们事实上面临着行政与事业的双重“失灵”——既行政责任旁落,又事业秩序混乱,非但无法提供充足的社会公益,反而不断沦为民生福祉的蚕食者——乱收费、高收费下的质劣价贵,层出不穷而又难以禁绝,进而蜕变为公认的民生领域的新“大山”。 (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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