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交通厅获悉,今年山东省养路费征收将有三大变化:滞纳金减半、养路费按天收、缴费日期延后。
据山东省交通厅财审部门负责人介绍,今后新增车辆的养路费缴纳,由原来的“按旬”改为按日征收;公路养路费滞纳金,实行减半收取,即由原来的应缴费额的1%降为5‰。同时,公路养路费的缴纳时间适当延后,当月的养路费当月缴纳,时间改为当月1日至10日。
据悉,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的改进,需要对全省整个征收系统的程序进行修改。目前,山东省17市的养路费征收,基本上由银行网点代收和公路部门的养路费征收大厅征收。在新征收办法实施前,须对所有征收网点原来的缴费程序进行修改,没有的网点需要重新安装,目前该项工作已经启动。
滞纳金减半收取的办法,已经从今年初开始实行。(记者 薛广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