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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规定文件不超过5000字 简报不超过1500字
2007年03月28日 10:41:22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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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3月28日电(记者张晓晶)针对文件长、简报多的现象,近日山东省委要求进一步精简文件简报,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

    山东省要求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文电印发规格和数量,凡是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一律不再印发文电;已经全文公开发表的不再印发文件;会上已经印发的文件不再另行印发;可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文电不以党委、政府名义印发,可以党委或政府一家名义印发的文电,不联合印发。

    山东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压缩各类简报,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原则上只保留一种综合性简报。各类文件一般不超过5000字,简报一般不超过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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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钱中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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