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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17市全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2007年03月27日 16:14:5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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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济南3月27日电(记者董振国)据山东省民政部门介绍,今年,山东省三个实行特困户救济制度的市转向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至此,山东省17个市已全部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山东省有14个市实施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投入农村低保资金2.32亿元,低保人口达到57.83万人,低保加上定期定量救济的人口占全省农村人口的1%左右。从2007年开始,山东的德州、聊城、菏泽三市也由特困户定期定量救济制度转向农村低保制度,全省17个市全部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山东省决定,从今年起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享受农村低保的人数达到农村人口的3%以上。同时,将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800元或800元以上,并将所需资金足额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上级补助资金和当地预算资金要统筹使用,一并纳入县级低保资金专户,通过涉农“一本通”发放到低保户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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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俞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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