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25日在山西省环保局获悉,为加强露天煤(矿)场粉尘污染物的监管,太原市制定了《露天煤(矿)场粉尘产生量核定暂行办法》,并且付诸实施,这是山西省第一部关于粉尘排污核定的地方性文件,为规范露天煤(矿)场管理提供了依据。
山西省是煤炭资源大省,长期以来,由于没有煤(矿)场粉尘污染排污标准,一遇刮风天气,煤(矿)场对周围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同时也给执法部门带来了难题。太原市出台的这一《办法》,不仅综合考虑了地形、气候、污染防治设施等因素,为太原市煤(矿)场粉尘污染排污量核定提供了依据,而且对太原市煤(矿)场的监管,有效控制扬尘污染,促进企业加强管理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