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2月5日电(记者李云平)正在此间举行的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地方“两会”上,针对一些旗县区政府的负债总额过高,给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极大隐患的情况,部分政协委员提议,应有效规范和控制政府举债建设行为,建立有效的财政风险预警机制,确保经济运行安全。
呼和浩特市政协委员赵福生等指出,当前政府负债主要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教育等公益性支出以及企业扶持、农林业投入、财政部门资金周转等方面,其中使用比重占前三位的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储备、社会公益事业,占政府负债总额的90%以上。
据调查,地区领导片面追求政绩,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在建设发展中没有量力而行,且投资决策简单,缺乏统筹规划,是导致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的原因。例如呼和浩特个别旗县区的职能部门,仅有二三十人的单位,擅自举债在繁华路旁建设上千平方米的新办公楼,自己称之为“标志性建筑”。在项目投资决策上,目前大部分的财政性投资项目都是由职能部门提出,财政性投资计划成为各部门计划的叠加,缺乏长期投资计划,经常会因政府决策调查增加投资,调整投资计划,导致投资与政府可用财力脱节,造成财政被动举债和政府负债的失控。
赵福生委员建议,为进一步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各地应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机制,推行与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相适应的新的考核方式,引进财政综合实力、环保、社保状况等综合考核指标,从源头上改变地方政府急功近利的思想与行为;要建立举债项目评审制度,严格界定政府性负债建设领域,避免举债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必须密切注意、分析政府部门的负债依存度、负债负担率、负债偿债率,建立监测财政风险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