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地方联播频道 >> 地方要闻 >> 华中地区 >> 河南
河南将实行煤矿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
2007年01月13日 10:14:35  来源:河南日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从今年起,河南省煤炭企业要向国家交纳矿业权价款,这是河南省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河南省是国务院最近批复的全国8个煤炭主产区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的试点省份之一。“十五”期间,河南省通过勘探新增煤炭储量32亿吨,全省煤炭保有储量达260亿吨。目前存在着资源开采和利用效率较低、矿业权市场秩序混乱等现象。开展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将使国家作为矿产资源所有者的权益得到切实体现。

    今后想无偿使用或者依靠“关系”廉价取得煤炭资源矿业权,将成为历史。河南省从今年起将严格实行煤矿资源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要求不管是新设立的煤炭资源矿业权,还是过去取得的矿业权,都要按照规定对企业拟开采的资源储藏量评估作价,据此向国家缴纳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按照规定,地方财政按80%的比例分成矿业权价款收入,除用于国有企业和国有地矿勘探单位矿产资源勘查外,也可用于解决国有老矿山企业的各种历史包袱问题。

    河南省还将利用征收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和企业缴纳的矿业权价款,建立河南省地质勘查基金(周转金),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成矿区(带)煤炭资源的预查、普查和必要的详查。试点企业要制订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设立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账户,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记者 朱殿勇 实习生 林琳)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 新疆通过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 将加快煤炭资源转化
· 朱志刚接受采访:深化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 财政部副部长就煤炭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等答问
· 内蒙古首次大规模动用警力打击盗采煤炭资源行为
· 我国“三刀切”提高煤炭资源整合“门槛”
· 煤炭资源税改革"靴子落地" 大型煤炭企业或受益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康丽琳 )
 读图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