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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起河南农村享受低保人员将增至250万
2007年01月12日 08:47:0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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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郑州1月12日电(记者 李丽静)从2007年1月起,河南省农村低保范围将全面扩大,享受低保人员将达250万人,全省农村低保户,每人每月低保金补差不低于30元。

    按照河南省政府规定,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标准的农村居民。记者从河南省民政厅获悉,为使农村低保救助工作制度化,从2005年起,河南省在郑州、焦作等地开展农村低保试点工作,2006年,这个省又提出全面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原有的特困户救助对象从2006年7月起全部转入农村低保,按农村低保政策完善了相关手续。

    2007年,河南省再次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列入“十大实事”的内容。按照要求,今年1月起全省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差不低于30元,2007年9月底前,农村低保对象由2006年的200.17万人,增加到250万人左右。

    河南省规定,因艾滋病导致生活困难的家庭全部纳入当地农村低保范围。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村民,纳入五保供养范围,按照五保供养政策执行,不重复救助。对因突发灾祸造成生活暂时困难的家庭,继续实行临时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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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余英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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