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6日召开的江苏省宿迁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工作会议上,记者获悉,该市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制度。
根据会上下发的《宿迁市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开问责评议办法(试行)》,问责对象主要是县(区)、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和市、县(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领导干部任期满两年的,一般应对其组织实施问责评议;对重点部门或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较多的领导干部,可在任期满一年后对其组织实施问责评议。问责评议内容主要包括问责评议对象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履行经济职责专题报告,以及与其履行经济职责有关的其他事项。(徐明泽
张福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