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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提供住宿的洗浴中心须装身份证鉴别仪
2007年03月24日 08:25:01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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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全市所有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中心必须安装身份证件鉴别采集仪,核实客人身份证件内容并进行详细登记。昨天,市公安局等部门联合召开“贯彻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暨规范洗浴场所经营行为动员部署大会”公布了这一消息。

    警方要求,提供住宿的洗浴场所必须在登记服务台安装身份证件鉴别采集仪。据悉,这种仪器可以鉴别各种身份证件的真伪,并对证件内容进行记录,以防止不法人员使用假证件混入洗浴中心住宿。若发现有人使用假证件住宿,警方将对其拘留处罚。同时,按照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旅馆业治安管理规定》,所有洗浴场所应在场所的出入口、登记服务台及公共区域安装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此前相关部门对全市千余家洗浴中心进行暗访调查发现,近半数企业存在顾客资料不登记或登记不完全等问题。

    据了解,凡洗浴场所提供住宿服务的,应当于5月31日前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未获得该许可证的洗浴场所,凌晨2时至上午8时不得营业。从6月1日开始,相关部门将对全市洗浴场所进行检查。

    对于在5月31日前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仍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场所,将被责令其停止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对不落实住宿登记制度,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以及不登、错登住宿顾客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未取得旅馆业经营资格,凌晨2时至上午8时仍然营业和从业人员未统一着装或者佩戴统一服务标志的洗浴场所,商务部门将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记者 卢国强 通讯员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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