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杨小姐于5月8日在某团购网上购买的化妆品,直至5月31日消费者都没有收到商品。在此期间消费者曾多次要求商家退款,商家的回复是已经通过快递寄出了,是快递的责任,拒绝为消费者退款。消费者在与商家协商没有结果的情况下,拨打了“12315”的电话进行投诉。海淀分局中关村工商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单后,立即与商家取得联系。经过工商部门认真调解,商家很快为消费者办理了退款。
海淀分局在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由于团购采用“先付款、后消费”的消费模式,且准入门槛较低,目前没有专门的行业标准或规范,混乱和无序竞争时有发生。建议消费者要透过低价的光环,警惕虚标原价、谎报团购数量、商品质量和服务缩水、退货、退款难等问题,理性消费、科学消费,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