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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签收后手机变肥皂 应“先验货,后签字”
2010年09月02日 08:51:23  来源: 北京日报 【字号 留言打印关闭

    很多消费者电视购物、网购时都有这样的经验,一些商家声明“须先验货,后付款”。可快递公司送到手中时,却要求消费者先签收,否则不能打开包装验货。消费者一旦收取了快递,发现物品遗失、破损、掉包、货品不对等问题时,就无法再与快递公司理论了。昨天,北京市消协等21个消协组织表示:快递行业长期以来实行的“先签字、后验货”的行规不合理,是霸王条款。

    快递签收后手机变肥皂

    今年6月,北京的赵女士在一家购物网站订购了一件上衣,快递送达后,赵女士想先验货,再签字,但快递人员以“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只负责送达”为由,要求赵女士必须先签字,后验货。签过字的赵女士打开包装发现,这件上衣和购物网站上的描述大相径庭,并且还有大量污渍。随后,网站以赵女士已经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承担质量责任。

    今年7月,张女士把一部新手机快递给武汉的父亲。张女士的父亲接到快递,签字之后打开包装才发现,女儿原本快递的手机竟然变成了一块肥皂。

    到底是应该“先签字、后验货”,还是“先验货、后签字”?对此,大多快递公司认为,如果快递物品的外包装完好,快递公司即完成了送达义务,对快递物品则不负责任,所以必须是“先签字、后验货”;而多数消费者认为,即使外包装完好,但里面的物品有可能被掉包或者毁损,因此应该“先验货,后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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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签字、后验货”快递行规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 编辑: 杨艳芝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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