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上午了解到本市物业税“空转实”申请落空
北京两年内不征物业税
北京市地税局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落空。近日,税务总局有关
负责人表示,北京6月份开征物业税不太可能。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北京、深圳、辽宁、江苏、天津等地进行的只是“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物业税在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
北京政协委员、地税局局长王纪平1月22日在北京“两会”上透露,北京市已率先向国家税务总局提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最快今年6月份北京将开征物业税。北京市申报物业税“空转实”主要出于三个方面原因:一是完善目前税制,相应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物业税的工作;二是开辟新的地方税源,优化北京市税收结构;三是增强税收参与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功能,以区别性物业税来调节购房需求。目前已经有10个城市试点物业税“空转”,记者了解到,除北京外还有多个城市向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递交了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方案。
物业税怎么征?自住房征不征税?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国税总局有关权威人士明确,今年不开征物业税,而且“近两年内都不可能开征”。谈及不开征的原因,该人士表示,物业税涉及的方面太多,现在房地产部门、金融部门和税务部门都没有完全联网,根本无法进行信息共享,物业税也无法开征。
今天上午,财税专家安体富告诉记者,北京市对物业税“空转实”的申请是北京市地税局局长作为政协委员的一个提案,并不是说申请就一定能够得到批复。而国税总局的态度也表明目前不会开征。物业税试点“空转”目前只涉及房产价格评估,就算是开征也只是对商业用房影响最大。安体富同时表示,开征物业税肯定是一个方向,但现在税务、金融、房地产信息不对称,一个人手里有几套房子都摸不清,开征谈何容易?就算是今后开征,物业税不会增加老百姓负担,自住民宅也不会被征税。
(记者傅洋)
什么是物业税?
所谓物业税,又称“财产税”或“地产税”,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
从理论上说,物业税是一种财产税,是针对国民的财产所征收的一种税收。因此,首先政府必须尊重国民的财产,并为之提供保护;然后,作为一种对应,国民必须缴纳一定的税收,以保证政府相应的支出。来源:搜房网

望眼欲穿——物业税何时能“空转实”
物业税“空转实”的消息,像一颗重磅炸弹砸向房地产市场。本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税务总局前三季度税收情况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目前正在积极稳妥地进行物业税出台前的准备工作。据悉,目前北京、辽宁、江苏、深圳、宁夏、重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等10省市已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
一则权威人士猜测“明年有望在现有10个试点城市中选择部分城市进行‘实转’”的消息,本月18日遭到了国税总局新闻发言人的公开否认。国税总局新闻负责人马方明表示,物业税征收尚无明确的时间表。那么,物业税由“空转实”到底可行与否,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两大瓶颈
土地出让金与房地产管理
对于物业税“空转实”试点的落实,专家表示担忧。
税收学专家陈忠对记者表示,物业税是一个涉及房地产的复杂税种,在很多工作未完成之前,出台的可能性较小。
在记者问及“很多工作”的确指时,他表示,房地产管理问题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制度是物业税征收的两大重要问题,特别是在房地产管理问题上,须涉及相当多的环节,“比如说物业税的开征要以房屋的评估价位计税依据,要做到这点,工作就相当繁琐和困难。”因此他认为,在未来的两三年内,出台物业税的可能性相当小。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认为,物业税是一种更合理的税收制度,迟征不如早征,然而由于新税种的开征要经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审批,因此要开征物业税,至少还需要2-3年的时间来做准备。
税收学专家韩晓琴也表示,要在各方面完备之后,成熟积累了相当的条件,再开征物业税比较稳妥。物业税与现有税费之间的关系还有待理顺。她预计,在经过前面几年的准备和“空转”,2009年将会由“空转实”。
据有关报道,物业税征收的一个前提是对全国房源进行彻底普查,并能够提供长期的房屋管理系统,以保证第一时间了解变化了的房屋性质及价格变化等。上海复旦大学教授施建刚对此表示,目前的房产数据其真实性还都待考验,全面性不够。
该报道认为,另外一个更重要的制约因素是土地出让金缴纳制度,土地出让金则需要开发商在一段集中的时间全额付清。而物业税征收后,土地出让金可能由一次性交纳分摊成未来若干年分别缴纳。报道援引业内人士的话称,“这一做法可能导致各城市建设资金吃紧。也就是说,每年收上来的物业税,可能仅够城市维修之用,并不能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之用。”
专家看法
物业税是房产业内在稳定器
业内专家表示,物业税的出台对调整国内房地产市场有重要意义。
税收学专家韩晓琴对记者表示,物业税增加了保有环节的成本,对于房地产行业的投机性投资、哄抬房价、开发商的高额暴利都将是一个沉重打击。她指出,物业税的出台,是对国内房地产市场的秩序性调整。
韩晓琴说,开征物业税是我国税种走向完善的一步,并且,也将配合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调控。“物业税的开征将完善我国的税制”。
经济学家樊纲也力挺物业税的出台,他表示,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物业税的开征它有利于缓解社会收入的差距扩大,税收也比较稳定。
税收学专家陈忠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他认为,物业税是直接针对房地产行业进行调节,要比国家此前加息等等金融政策要更直接、更有效。(来源:搜房社区网
2007-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