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9月19日专电(记者黎昌政)违法发布以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广告,4种药品被湖北药监部门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责令暂停在湖北省行政辖区内销售,并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相应媒体发布更正启事。
据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这4种药品分别是:广州陈李济药厂生产的舒筋健腰丸、吉林永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冠心软胶囊、内蒙古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七味片、中山尊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糖灵片。
湖北省食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以上品种须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经同意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后,方可再次销售。禁售期间仍然销售的,将依法查封扣押。
>>>> 更多内容请关注生活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