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3日专电(记者刘浦泉)
近期,北京消费者对电话推销商品的投诉增多。北京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和北京市消费者协会3日发布消费警示,不要轻信电话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而应事先多途径核实商品信息。
据消费者反映,一名自称是电视直销公司的销售人员向其电话推销智能手机。销售人员称这种手机外形美观、双电双充,更具有超长待机功能,待机时间最长可达两个月。在推销者的极力劝说下,消费者订购了此款产品。但消费者收货时却发现,手机只配一块电池,待机时间只有两天,且外观、型号与销售人员描述的也不符。消费者要求更换时,对方称配货出了差错,同意尽快更换,但等待多日仍无音讯,再拨打订购电话已无人接听。
有关方面提醒消费者,接到推销电话一定要提高警惕,特别是要注重收货环节,对于无法提供购货票证或与约定不相符的商品应当场拒收,以免收货后出现无凭证、举证难等问题。同时,消费者在购物前要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切实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