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5日)早起,家住北京樱花园东街的韦先生头部依然有些隐隐作痛,前天晚上,他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头部被路边的标示牌划伤。

记者在樱花园东街和健安东路交叉的十字路口东北角看到,一块写着“停车入位违章拖走”的标示牌矗立在街边。记者发现,这块标示牌高度只有1.6米高,行人在经过时无不纷纷绕道。韦先生告诉记者,当天晚上,他下了车后急匆匆往家走,“当时天挺黑的,路灯也不太亮,我也没怎么注意,忽然就觉得头皮一阵疼痛,一摸脑袋,手上全是血。我再一看,划着我的就是路边的这块标示牌。”
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北京市交通管理局设施处,一名工作人员介绍,交通标示牌的规格和尺寸是有相关规定的,像韦先生遇到的标示牌牌杆最低高度不能低于1.8米,但由于标示牌比较大,安装之后,标示牌底部比较低,但距离地面的高度至少也要在1.7米,工作人员表示将派人到韦先生所说的地方进行察看。 文并摄 讯(记者李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