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
林晓琪 曾志铭摄
提干要文凭,晋级要文凭,应聘要文凭……这些你或许都听说过。可你听说过办理结婚证也需要文凭吗?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以下简称“平和县”)的百姓就遇上了这样的“怪事”——该县相关政府部门发出通知称,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的青少年不仅不能办理劳务证明,也不能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此举一出,在当地引发强烈争议。
新闻聚焦
家长:
没有毕业证不能领结婚证
“先交650元,然后才能拿毕业证书。”近日,家住平和县九峰镇黄田村的黄女士等学生家长先后接到平和二中的电话,“孩子没有取得毕业证书,以后不仅不能进厂打工,甚至连结婚证、驾驶证都办不了。”
黄女士告诉记者,儿子不爱读书,这学期一开学,就去广东打工了,前几天,她先是收到了平和二中发来的两张通知书,接着又接到儿子所在班的班主任打来的电话催促快点交钱。黄女士的话道出了平和二中辍学学生家长的共同经历。据了解,在九峰镇,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
黄女士等学生家长不禁纳闷:初中毕业证可以用钱买吗?毕业证又怎么与结婚证、驾驶证扯上关系?对此,平和二中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一开学,该校便动员学生回校读书。对那些确实不想继续读书的初三学生,学校根据县教育局“交650元到职校就读”的政策将其分流到职校读书。这样做,既是巩固初三学业,又能拿到职校的技能证书,对学生以后的就业有帮助。“虽然政策有不妥之处,但也是情非得已。”该负责人说。
政府:
遏制辍学的一项无奈之举
“政策出台后,社会各界对这一举措提出了许多不同的意见。但是,政策的出发点是好的,是想让更多人明白没有毕业证,以后很多事都做不了。这样做实属无奈,政府也正在积极改正。”3月30日,处于舆论聚焦之中的平和县政府办公室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电话采访时如是说。
据了解,由于劳动力准入制度不够严密等原因,在平和县,辍学学生数量逐年增多。以平和二中本届初三学生为例,初一注册时有523人,而初三注册时只剩290多人,辍学率高达50%。为遏制这一现象,今年3月初,平和县出台《平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政府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严格控制初中辍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未完成义务教育的学生,其家长及所在乡镇政府应负的法律责任。
《通知》规定:“1、对辍学时间较长,跟不上正常学习的辍学生,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带子女到职校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以弥补完成义务教育责任。2、乡镇、村和教育、劳动、工商、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对未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青少年不得开具劳务证明,不给予办理劳务证、结婚证、驾驶证。”
观点碰撞
政策有可取之处
福建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处处长林永健认为,这份《通知》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九年制义务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学生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作为监护人的家长理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长期以来,对于如何遏制学生家长违反《义务教育法》,政府部门迟迟未能拿出有效的解决办法。《通知》提出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带子女到职校接受职业技术培训,以弥补完成义务教育责任”未尝不是一项有益的探索。另外,组织学生到职校学习技能,也能为学生掌握一技之长创造机会,从而增加他们进城打工的“资本”。
落实措施走了形
福建师范大学教授陈保明说,基于“落实九年义务教育、严控初中生辍学率”考虑,平和县出台这份《通知》,其初衷并没有错,但是将文凭与结婚证等强行进行捆绑,为结婚强塞进一个多余的“对象”,这样的落实措施无疑变了样、走了形。平和县政府应尽快废除这样的规定,让结婚证恢复它应有的面目,与文凭彻底脱离关系。
侵害了公民权益
福建凯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锦卿称,从法律角度看,无论是我国的《婚姻法》,还是《教育法》,都没有对结婚设置过文凭限制。显然,平和县政府的这个文件,是经不住法律的审查的,它是对公民权益的一种侵害。“只要初衷是好的,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也就无所谓了”的观念是经不住法律考验的。
管理逻辑有问题
福州大学教授廖雄魁认为,这份《通知》暴露出了一些地方政府的管理逻辑出现了问题。任何一个社会都需要公民担当责任,更需要政府担当责任。如果一味地将义务转嫁给公民,通过强制的方式实现公民承担责任,那既不利于解决问题,也可能会动摇政府的民意基础。(俞凤琼
徐志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