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2月18日专电(记者姜雪丽)国家质检总局18日发布的食醋产品专项抽查结果显示,两成多食醋产品质量不合格,产品抽样合格率为76.8%。
春节前夕,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部分“年货”食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其中,食醋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吉林、黑龙江、辽宁、山西等14个省、直辖市226家企业生产的289种产品。
自2002年开始实施食醋市场准入制度以来,质检总局加强了对食醋加工企业的监管,食醋的产品质量比2002年提高了29.4个百分点。
本次抽查对食醋的卫生和理化指标感官、总酸、游离矿酸、不挥发酸、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志贺氏菌)、苯甲酸、山梨酸、标签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其中总砷、铅、黄曲霉毒素B1、大肠菌群、致病菌项目经检验全部合格。
抽查结果表明,一是前几年反映较为突出的食醋中防腐剂、菌落总数等指标的单项符合率大幅度提高。二是大型食醋生产企业的产品在市场上占主导地位,在产量和销售量增加的同时,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保持稳定,本次抽查中大型食醋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1.9%。
抽查中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有:个别产品苯甲酸超标。苯甲酸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对微生物的繁殖起到抑制作用,有效延长产品的保质期,但过量食用会增加肝脏负担;个别产品菌落总数超标;部分产品总酸和不挥发酸含量不合格,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
其他的质量问题包括:部分产品可溶性无盐固形物含量低。可溶性无盐固形物是食醋中内容物含量指标,其含量的高低直接反映出酿造食醋品质的好坏。
此外,个别产品检出游离矿酸,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食醋中不得检出游离矿酸。还有部分产品标签标注不规范。
抽查中质量较差的产品有吉林德惠万家利工业有限公司松花江酱油厂生产的惠佳老醋、安徽颍上县三桥酱醋厂生产的镇红香醋、河北保定圣海食品厂生产的圣海陈醋、天津市静海县天源调料厂生产的独流陈醋、福建福安市连丰食品酿造厂生产的创丰牌糯米白醋王、河北清苑县高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冀鹏陈醋。

食醋消费小常识
新华网北京2月18日专电 食醋的品种很多,如香醋、陈醋、米醋、白醋、果醋等等。
消费者在选购食醋时,除了选择自己喜爱的风味外,尽可能选用酿造工艺生产的食醋:
1、看标签。按照国家标准的要求,食醋产品标签上应标明总酸的含量。总酸含量是食醋产品的一种特征性指标,其含量越高说明食醋酸味越浓。一般来说食醋的总酸含量要≥3.5克/100毫升。购买时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企业名称,不要购买过期产品。
2、看色泽、体态。酿造食醋具有琥珀色或红棕色,有光泽者为佳品。体态澄清、浓度适当,无悬浮物、沉淀的产品质量较好。
3、闻香气、尝滋味。好的食醋应有食醋特有的香气和酯香,不得有不良气味。酸味柔和,回味绵长,有醇香,不涩,无异味。
现在,喜欢饮用保健醋的人越来越多,保健醋虽有营养,喝时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能大量饮用;二是尽量不要空腹喝,或是不经开水稀释喝;三是患胃溃疡、胃酸过多的人、糖尿病患者不宜多喝;四是对水果过敏的人在喝之前要详看说明,避开相应的水果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