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随着人口老龄化、市场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养老保障在制度、体制和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日益显现。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今天本报同时在第一、第四版刊出“构建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保障”专题报道之二:养老体制改革。敬请广大读者留意。
“在职时我和胜利油田普通高中教师的待遇是一样的,可后来由于普高划归地方成了事业单位,而我们职高还是企业单位,我退休后只能按照企业编制领取退休金,与我同时期上班的普高教师由于变成事业编制,退休后比我的工资高了近1000元,这样一来太不公平了!”两年前从胜利油田第二职业高中退休的洪老师如是说。
目前我国有各类事业单位130多万个,有工作人员2900多万人和国有资产近3000亿元。我国70%以上的科研人员、95%以上的教师和医生都集中在由政府出资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中,其各项事业经费支出占政府财政支出的30%以上。从2004年开始,我国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推进。如今像洪老师这样的退休人员越来越多,企业退休人员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悬殊差距,使得待遇水平相对较低的企业退休人员颇感不满。
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我国对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基本上针对的是企业职工,而没有涉及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现行的退休制度是197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其中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年龄为男60岁、女55岁,退休待遇是根据工作年限计发退休工资。
这个在计划经济时代建立的、实施了近30年的退休制度,在如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它的弊端日益显露出来。一是覆盖范围太广,将国家公务员以外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在内的人员都包括了进来,这无疑加重了国家财政负担,1993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费用高达222亿元,此后,这个费用呈大幅度增加态势;二是养老金待遇明显高于企业职工,为劳动力合理流动设置了障碍;三是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仍由原单位管理,这样对于成立比较早、离退休人员数量比较多的单位,增加了单位的工作负担,影响单位工作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李绍光说,2004年,我国就已经开始在机关事业单位推行人事管理体制改革,最终将会打破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公共部门雇员的终身雇用制,雇员的流动性会明显加强;企业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扩展,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划提出了在制度安排上保持社会一致性的要求。所以,改革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划也是一个必然的选择。
宁夏劳动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张斌和养老保险处处长李长存的观点与此不谋而合。他们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比,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制度改革一直比较滞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计划的一个特点是其融资来源主要是政府的税收收入,比较单一,所以,其养老金改革并不像企业那样面临着现收现付与基金积累制的突出矛盾。
李绍光告诉记者,目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作为公共服务部门,与企业的一个最大区别就是它没有剩余索取权和支配权的问题,而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则是企业以自己的利润,为本企业职工提供超出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福利。因此,在事业单位的养老金计划改革时只能确定一个补充性质的养老金计划,限于事业单位以自己的非财政拨款收入来融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主导性养老金计划,仍要把政府财政拨款作为融资来源。
据此,李绍光提出两种备选方案,第一种是偏重于积累制的一次性退休金加个人账户的“职业年金计划”。对于实行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要在加快管理体制改革的条件下明确其收支结构,特别是财政拨款所占的比例,然后按比例由政府和单位分担其雇员的职业年金的缴费。如果这部分事业单位可以有财政拨款之外的收入,那么应当允许它们为雇员的职业年金个人账户提供更多的缴费。比如,设定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每年新增退休人数为50万人,按平均每人30万元标准计发一次性退休金;或设定每年新增60万人,按平均每人25万元标准计发一次性退休金,那么年度总费用均为1500亿元,与2003到2004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离退休总费用1643亿元相差不大。
另外一种是实施名义个人账户制计划,就是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基础上,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其中个人缴费比例由个人在规定范围内自行决定,单位缴费比例则可以根据个人的职级、资历等基本依据划分不同的档次。名义个人账户的缴费积累可以用于支付当期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但是不宜采取以支定收的原则倒推缴费率。按照这种模式运转的养老金计划的关键一点是要在一定层次上实现缴费统筹,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实行省级统筹,中央机关事业单位亦全部由中央政府财政统筹。统筹的范围越大,那么名义个人账户依靠自身维持正常运转的能力就越强。
李绍光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相比,就业比较稳定,退休与新增就业情况便于控制,养老金预算应该相对稳定,这对采取名义个人账户制来说是一个有利条件,因为其缴费率可以因此而较为稳定。但是,只有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雇员总体规模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名义个人账户制的优势才最易发挥,所以应该加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改革,以便尽快明确公共部门雇员的总体规模。记者:武勇 王莉 刘文国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空账”惊人

养老保险遭遇四大“拦路虎”
养老保险本是党和政府造福于民、为实现职工老有所养而采取的重大举措,是显而易见的大好事。但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好事办起来还挺难,为什么?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首先,有关政策的某些条款针对性不够。在我国,养老保险从国有企业开始实施,逐步扩大到集体和民营企业。但相关政策的设计基本和国有企业一样,没有充分考虑到集体、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灵活就业者的实际特点。
宁夏固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卜玉琴说,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在理论上看似有效的举措,在固原市却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固原市劳动保障部门经过努力,2005年全面完成了扩大征缴覆盖面的任务,从今年前10个月的完成情况看,尚未达到进度目标要求;而从剩余空间看,今后要扩大征缴覆盖面将更加艰难。固原市国有企业本来大多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集体企业符合条件而未参保的所剩无几。
其次,经济落后、收入偏低使继续扩大征缴覆盖面难度很大。比如固原市已经开始对集体企业和私营企业征缴养老保险基金,征缴额度最终是按工资基数的28%计,其中用人单位负担20%,从业者个人负担8%。如1000人的企业,按每人每月工资500元计,一年老板要负担企业应缴的养老金120万元,这样大的费用固原市任何一家企业都难以承受,更何况固原市大多数企业是一些微利企业。员工也舍不得,打工族大部分一个月工资五六百元,怎舍得挤出8%为未来垫付。至于农民工和广大农民就更不要说了,固原市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才1650元。
第三,许多地方的劳动部门宣传力度不够、管理不严。具体表现在宣传内容上重征缴、轻发放,重义务、轻权利,老百姓不乐意接受。群众不知道该交多少,更不知道将来会得多少;对基金监管不严,在极个别地方仍存在部分养老基金不进财政专户、报表虚列、多头开户的违规现象。
第四,各个部门协调不力,工作效率偏低。由于企业养老保险工涉及的主要部门是社保、地税、工商等。在征缴方面,社保和地税都有任务,征收对象的相关资料都来源于社保部门,但由于多种原因,双方工作衔接不上,影响征缴进度。随着企业改制和社会化放进程加快,征缴发放工作量成倍增加,社保部门人手不够,经费紧张问题日益突出。宁夏2000年开始在银川和惠农县对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进行试点,当时一共才五万人。短短六年时间,参保人数已经迅速增加到70多万人,可是社保部门当时定了100个人员编制,至今没有增加。随着事业发展,19个市县成立了经办机构,可其中17个都是借用其他单位的办公场所,使用业务软件不统一。“办公场所都是租用和借用的,队伍整体素质也是参差不齐,怎么能扩大征缴覆盖面?”宁夏社保局局长孙晓军说。
有关专家建议,要解决这些问题,首先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使养老保险的政策和相关知识深入人心。还要学习商业服务理念和模式,建立方便快捷的查询系统,健全服务网络,让老百姓放心、满意。
其次是政府主动承担责任,增加投入,为养老保险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随着养老保险覆盖面的扩大,社会化发放程度的提高及管理的升级,养老保险工作所需的人力、技术和资金投入需不断增加。重中之重是提高财政预算对养老保险的支付比例,增加支付保障力度。
第三是完善征管体制,努力提升统筹层次。这也是一些社保部门基层干部的一致意见。宁夏劳动保障厅养老保险处处长李长存和卜玉琴等人说,今后要在明确部门职责的基础上严明奖惩,加强执法力度,对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不缴纳养老保险费或瞒报在岗人员和报酬水平,少交保险费的企业要通过执法强制性收缴,并进行处罚。并对资金运作监管和信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尤其是对滞留在主管部门的行业老账要尽快清缴,对挪用的要严肃查处。还要加强对基层社保资金管理的检查监督,杜绝截留、挤占挪用的现象发生。记者:武勇 王莉 毛海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