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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伏在官场的“小官巨贪”

2014年11月14日 08:39:36 来源: 长江网

  11月7日上午,河北省召开落实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秦皇岛市某科级干部涉嫌受贿、贪污、挪用公款,在其家中搜出现金约1.2亿元,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河北省纪检机关要求全省以案为鉴,从案件中汲取教训。(11月12日新华网)

  近来,小官巨贪现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得不问,仅仅是一个科级干部,凭什么能聚敛数千万元的赃款?潜伏在官场的“小官巨贪”何时休?

  “小官巨贪”式腐败的产生是有其原因的,除了个人思想腐化、道德败坏、法纪淡薄、生活堕落、贪欲膨胀外,更重要的是权力监督机制的缺失。虽然他们官不大,但在其地盘上、领域内却有着至高无上的权力、缺乏制约的权力,监管形同虚设。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领导者包庇纵容、助纣为虐的“保护伞”撑腰,甚至是形成共同“利益链”。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官巨贪”的危害相比“大官大贪”而言有过之而无不及。“小官巨贪”处于最底层,是群众身边最熟悉的人,更多的还是地方的“父母官”。从数量上来讲,与“大官大贪”不能相提并论,是“大官大贪”所无法相比的。何况,这样的人一举一动都在群众的眼中,一举一动都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一旦“小官巨贪”的实际行为发生,其负面的影响力将是难以估计的。

  一言蔽之,遏制“小官巨贪”式腐败势在必行。因此,不能单靠那些有权、管钱之人的觉悟和德行,更要铲除滋生腐败的沃土,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层层抓落实,级级追责任,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财产情况在阳光下运行。(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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