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正文

践行群众路线,满足人民期待

2014年09月23日 16:52:38 来源: 正义网
分享到:

  专访广西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

  文/本刊记者 沈建华

  广西检察机关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着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近日,《人民监督》杂志记者结合今年全国“两会”上广西代表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就此专访了广西自治区检察院崔智友检察长。

  “三个全”严防冤假错案

  《人民监督》:今年全国“两会”上,广西代表团李欣蓉等代表在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时提出了完善冤假错案的纠错机制等建议。广西检察机关在这方面有何新举措?

  崔智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批示以及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有关规定精神,广西自治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对全区检察机关2013年已办结案件质量“回头看”评查活动,坚决依法纠正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开门纳谏,“全方位”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队分别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员、人民监督员和律师代表、发案单位代表等进行座谈,深入全区15个市分院、53个基层检察院和20多家重点企业及检察工作联系点,通过交心谈心、上门访谈等形式,面对面听取社会各界和基层干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摸清抓准影响和阻碍检察机关与人民群众关系的突出问题。针对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的意见建议,从办案理念、规范执法、廉洁办案等方面入手,深入查找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坚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决维护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是动真碰硬,“全覆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要求不怕揭短、不能藏浊,敢于把执法办案中的突出问题摆出来、见见光、晒晒太阳,对办案不规范、以案谋私或借用检察职能干预民事、经济活动等问题坚决依法纠正和严肃处理。各业务部门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各市、县检察院对重点问题案件逐案复查和评议,共评查各类案件69498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项目6157件。重点评查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易滋生腐败、易发生违规违法办案的案件和危害民生领域犯罪案件中涉及危害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的49件不批捕、15件不起诉案件。对案件实体认定、程序履行、法律适用、涉案财物处置、执法办案纪律等进行全面评查,将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归纳为7大类39项。对评查中发现的个别办案人员对事实、证据把握不准、办案程序不规范、诉讼监督不到位、办案效率不高、文书制作质量不高等问题,以及对个别案件作出错误逮捕决定或不捕决定、不当适用不起诉类型等实体问题,及时、果断提出纠正意见。对发现确属案件适用法律或证据采信有问题的,不留情面,依规定将案件上提自治区检察院有关部门再次复核、复查,确保评查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

  三是立行立改,“全过程”提高执法公信力。坚持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重视对评查成果的运用,特别是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瑕疵案件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限期整改。全面通报评查情况,要求各级检察院“对号入座”,一把手亲自带头抓整改,一抓到底,以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站式”服务解决群众诉求

  《人民监督》:广西代表团郑俊康、阮爱兴、王凯、银邦克、陈仲等代表对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难题等提出了建议。对此,广西检察机关是否已先行一步?

  崔智友:近年来,广西检察机关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大力推进集控申接待、案件受理、行贿档案查询、法律咨询、律师阅卷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务服务平台建设。以控告申诉检察部门为基础,将案件管理、职务犯罪预防、民事行政检察等业务部门联合起来,成立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下设综合性检务接待大厅,逐步形成检务公开、网上举报、12309举报电话、信访接待、案件受理、信息查询、矛盾调处、联络之窗等8大模块,在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社会矛盾、提高执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区基层检察机关建成各类综合性检务受理接待中心86个。

  一是明确职能定位。检务接待大厅集中设置各专门业务接待窗口,统一对外联系、统一接待处理检察事务、统一受理及答复,简化办事程序,规范言行举止,为群众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借助透明玻璃隔墙、电子监控设备等,真正实现“打开天窗说亮话”。定期向群众公开案件办理环节和处理意见,对已办案件落实回访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二是规范管理使用。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主任由副检察长或检委会专职委员担任,检务接待大厅工作人员由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组成,注重培养和使用一专多能人才。检务接待大厅落实值班长制度,定期指定一名中心部门负责人作为值班长,负责组织管理当天的各项业务工作。加强检察事务管理中心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对接和配合,围绕涉检信访的规范受理、依法办理、司法救助等关键环节,建立健全信访案件诉讼导入机制,保障内部导入工作机制有序畅通,积极引导信访下行,防止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出入口堵塞和案件积压。充分发挥检务接待大厅对“诉”类案件及“访”类案件的受理、接待、分流、回复功能,确保涉检信访事项在内设机构之间运转正常。在坚持检察长接访制度的同时,落实联合接访、联合办案、联合反馈,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办法,确保办结后的案件反馈和释法说理有人管。

  三是加强基础建设。按照检察院“两房”建设标准,以原有信访接待室(大厅)为基础,积极推进检务接待大厅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警务安保设施建设,设立安全通道。除建好综合接待区域外,还落实好工作区建设,包括检察长接待室、候谈室、网络视频接待室、案件讨论室、听证室、情绪疏导室等,实行接待区与工作区分离。

  “八个领域”加强职务犯罪预防

  《人民监督》:广西代表团邓先、林武民、黄克、王凯、张振玉等代表对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提出了建议。广西检察机关如何抓好落实?

  崔智友:最近,自治区检察院紧紧围绕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出台了《全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十条措施》,针对经济体制改革、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等8个领域,提出了加强预防工作的措施,努力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经济体制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围绕政府和市场关系、资源配置、市场监管、财税体制改革等方面加强预防工作。加强对利用组织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审批权、管理权、监督权非法干扰市场,或对市场监管不力、破坏市场竞争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二是加强推动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认真总结推广既有经验,为发挥广西、云南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的综合效应、加快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以及建立完善珠江—西江经济开放开发、沿边开放开发、面向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全方位开放新格局提供预防服务,有效预防贪污挪用、索贿受贿、渎职侵权等破坏、影响、干扰开放合作体制机制创新的职务犯罪。

  三是加强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预防利用城乡一体化体制机制改革之机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在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等方面开展前瞻性预防调查,查找、分析制度、管理上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及时提出防范意见与对策建议。

  四是加强基层民主体制机制改革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对涉及基层人民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职务犯罪预防调查,提出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的对策建议。深入开展农村(社区)“两委”人员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加强与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部门的配合,推动出台加强全区预防农村(社区)“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扩大《检察提示系列手册——预防农村“两委”人员职务犯罪》免费发放范围。

  五是加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以服务广西行政审批制度

  改革示范区为导向,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条件、程序、环节以及监管等方面的防控,有效预防行政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建设,推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诚信管理系统的联网对接。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行政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提高廉洁履职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努力促进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党委领导下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积极推动将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纳入法治广西建设纲要,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办案优势,强化预防调查、犯罪分析、检察建议等预防成果转化工作,推动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七是加强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继续深入开展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工作,将教育招生、就业创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涉及民生民利的职务犯罪作为预防工作重点,促进健全和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八是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涉及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贪污受贿、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建设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提供廉洁的法治环境。落实侦防一体化机制,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开展与案件查办同步进行的预防调查,及时提出预防预警和对策建议。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在全区环保系统共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建设重大工程项目专项预防。

  “四个围绕”扎实推进建章立制

  《人民监督》: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完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是落实代表审议意见的基本要求。请您介绍一下自治区检察院在建章立制方面的主要成效和下一步打算。

  崔智友:自治区检察院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巩固和发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内容和手段,突出了“四个围绕”:

  首先,围绕加强队伍建设建章立制。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着力推进新形势下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广西检察队伍建设的工作意见》、《关于深入贯彻人才强检战略、大力推进检察人才六项重点工程的意见》等,拟制定《广西检察业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精良的广西检察队伍。二是健全完善竞争性选拔工作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和满意度,修改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制定《南宁铁路运输检察机关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三是进一步加强检务督察队管理,促进检务督察工作有效开展,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队工作办法》。

  其次,围绕规范执法办案建章立制。一是不断加大刑事立案监督力度,拟与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以及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问题。二是高度重视办案高效安全,拟制定《广西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细则》,为执法办案工作提供良好办公环境。三是进一步规范处置突发上访工作,修改完善《广西检察机关处置突发上访事件预案》。四是推进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修改完善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实施办法》,增强办案人员责任心,促进办案质量效率提升。五是规范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基层人民检察院派驻乡镇检察室工作规则(试行)》,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六是加强案件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执法办案纪律,制定《广西检察机关严禁以案谋私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广西检察机关刑事指令抗诉、建议抗诉工作意见(试行)》和《广西检察机关电子证据技术工作规范》,切实纠正特权思想、霸道作风、受利益驱动办案、滥用强制措施、违法扣押冻结款物等问题。七是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制定《广西检察机关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成年人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处理暂行规定》。

  再者,围绕提高机关效能建章立制。一是切实加强公文及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公文和重要文稿审核、签发规定》,拟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二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选择性执法等问题,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检查工作规定》,确保检令畅通。三是着力加强舆情应对处置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新闻发布制度(试行)》,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四是建立健全科学考核评价体系,修改完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考核评价市级检察院、基层检察院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全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第四,围绕强化作风建设建章立制。一是进一步转变调研作风,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调查研究工作制度》和《广西检察机关检察调研工作制度》,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调研工作走过场。二是抓好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定《广西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三是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拟修改完善《广西检察机关巡视工作实施细则》,坚决遏制精神懈怠、安于现状、自由散漫等现象。四是加强会议、文件管理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会务工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会工作制度》、《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办文工作制度》,解决好文件会议偏多问题,促进文风会风转变。五是深化检务公开,制定《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方案》,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

  为扎实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指导工作,自治区检察院提出了强化方向指引、强化领导带头、强化问题导向、强化实践特色、强化舆论宣传的“五项强化”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集成阅读

热点推荐

频道推荐

01002002014000000000000001110531127023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