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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百”人物中的共产党员:王瑛
2011年04月14日 14:29:17  来源: 新华网 【字号 收藏打印关闭

  新华网成都4月14日电(记者杨迪、杨三军)在担任四川省南江县纪委书记的几年里,王瑛直接牵头查办各类疑难、典型案件50多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王瑛曾不止一次说过:“我知道我得罪了很多人,但我从没得罪过纪委书记这个称号!”

  1961年,王瑛出生在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小金县的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童年的艰苦生活让她对人民群众有着质朴的爱。1982年,王瑛从西南民族学院毕业后,分配到巴中工作。在这片被红军鲜血浸染的革命热土上,她感受到信仰的力量,坚定了自己对党的事业的忠诚。

  王瑛上任南江县纪委书记后不久,就遇到了一件棘手的案子。2003年3月,南江一名在“扫黄”中被拘留询查的年轻女子,在一派出所留置室内自杀。一个月后,一封举报信转到县纪委,信中举报派出所某民警在办案中玩忽职守、致人死亡,却逍遥法外。

  由于有关部门已经对案件作出结论,在纪委内部的案情分析会上,有同志建议应付一下算了,但王瑛坚决不同意。

  由于涉案人员多是政法干警,反调查能力强,取证工作一度陷入僵局。但王瑛和同事们日夜奋战,曾连续5天5夜没有睡觉,与主要涉案人员反复谈话,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

  其间,各种阻力接踵而至,指责、谩骂、威胁不绝于耳,但是王瑛始终保持沉着冷静,鼓舞一线办案人员。在上级纪委的支持下,真相终于浮出水面,10多名涉案人员全部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党纪政纪处分。

  在纪委书记的岗位上,王瑛始终牢记党的宗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她常说:“惩处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教育和挽救干部才是我们的天职。”她提出了纪委工作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五个零”工作方法,改善了南江的投资软环境;她提出设立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的设想,使村级信访案件占全县案件的比例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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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左峤 ) 【字号 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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