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村干部伪造文件
骗取安置房、赔款12万余元
通过检务联络处提供的线索,检察机关还查出,綦南供电局綦江供电分局城南营业所职工霍某,涉嫌利用职务将两路村集体加工房据为己有,骗取綦江工业园区赔偿安置房一套。伪造的售房协议为其弟骗得綦江工业园区各项补偿价值121606.19元。
2004年,綦江县古南街道两路村村领导口头同意将集体所有的道班加工房以1000元卖给嫌疑人霍某,但未办理任何手续。2006年,霍某得知加工房片区有可能被征地拆迁,找到村会计杨某,杨写了两路村与霍某关于道班加工房的买卖协议,落款却为2004年。
2007年,工业园区准备对道班加工房片区进行征地拆迁,按政策,霍某只能得到道班加工房的拆迁赔偿费。但霍得知如果加工房归自己弟弟所有,拆迁时不仅可以获得赔偿还能获得安置住房一套。于是,霍某又让杨某重新写了一份两路村将道班加工房卖给其弟的买卖协议,落款时间仍是2004年3月10日。后霍某将伪造的协议交到工业园区,获工业园区安置房一套及其他补偿费121606.19元。
近日,霍某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金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