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切实纠正和防止消极腐败现象对社会公平和谐的损害。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行政监察机关,是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渠道。要在执纪理念上关注民生,在执纪机制上保障民生,在执纪效果上服务民生,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要认真解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等为载体,不断健全以查促纠、以评促建、纠建并举的工作机制。大力推进教育体制、医疗卫生体制、药品流通体制等改革,建立和完善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围绕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重大民生问题加强监督检查,促进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各项政策的落实。以乡镇机关、基层站所、村级组织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适应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要求,以完善惩防体系为重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严厉打击腐败行为,绝不允许党内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要以使党员干部少犯错误、甚至不犯错误为最高境界,加大预防腐败工作力度,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事先防范、事中监管、事后惩处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防治腐败的整体力量。要认真查找容易发生问题的症结所在,总结带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提出有针对性、预见性的治理措施;要着眼长远,及时研究解决新情况、新问题,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创新、查办案件工作创新、监督工作创新,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以适度超前和积极探索,促进和带动整体工作,以创新的思维、发展的眼光来推进体系建设,以反腐倡廉建设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为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新的贡献。
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任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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