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转发三个文件 要求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
新华网北京4月14日电 题:维护群众权益 促进社会和谐
记者 魏武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的意见》《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定期组织干部下访的意见》《关于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化的意见》。三个《意见》基本涵盖了近年来信访工作具有普遍性的经验,对于各地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期,也是社会矛盾凸显期。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下,企业发展受阻、就业压力增大,给信访、稳定工作带来了新问题和新挑战。积极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动员一切力量共克时艰意义重大。中央转发的三个《意见》正当其时。
据了解,三个《意见》的内容和要求,是对去年部署开展的县委书记大接访、中央和国家机关干部下访以及连续3年部署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成功经验的总结。统观三个《意见》可以看出,它们抓住了信访工作的责任、落实、源头等关键节点,落实好这些意见,有利于推动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解决问题力度进一步加大、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群众权益得到更为有效的保护和实现。
解决信访难题,基层是重点,领导是关键。三个《意见》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接访的方式方法、基本要求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在信访工作中的责任划分,健全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三个《意见》为契机,切实转变作风,身体力行,切忌走过场、搞花架子,带头把中央精神转化为为群众谋利益、为社会促和谐的长效机制。
贯彻落实三个《意见》,要坚持以人为本,高度重视和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健全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努力使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我们要在不断总结、继承经验的同时,勇于创新、勇于发现、勇于锻造更多的信访工作新“抓手”。
构建和谐社会是亿万人民的共同愿望。落实好中央的《意见》,把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的每一个“抓手”用好用足,用出效果,有助于团结全国人民更好地应对一切挑战,共建共享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