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快递 即时要闻 高度关注 大案要案 反腐案例 拍案惊奇 深度报道
立法动态 法界动态 通缉协查 警法故事 社会治安 环球法治 维权资讯
廉政动态 警钟长鸣 政风建设 廉政文化 廉政眼
廉政时评 廉政先锋 反腐漫画 反腐论坛 贪官相
 您的位置: 新华网 首页 >> 廉政频道 >> 廉政动态
一个电视台台长的贪贿之路
2007年08月27日 13:23:53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字号  我要打印 我要纠错 

    2007年7月24日,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柯新宝受贿102万元人民币,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柯新宝的晚年生活将从监狱开始,“贿赂弄得我身心疲惫,老实说我也知道这是一颗炸弹,然而贪婪的我却一步步涉险,终于自食恶果。”

    2006年8月10日上午,在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一栋住房内,两名检察人员正与一个人谈话:我们在查办你所在的南平电视台有关人员经济问题时,发现有些问题涉及你……那人随后跟办案人员回到福建南平市。伴随着一路上激烈的思想斗争,福建南平市电视台原台长柯新宝,交代了自己受贿102万元的犯罪事实。柯新宝受贿案由此曝光。

  购买设备 财源滚滚

    柯新宝的第一笔贿赂款是在1993年,时任南平有线电视台台长的柯新宝,与福州广播电视设备进出口公司签订了采购40多万元的电视设备合同。事后,该公司的总经理李某趁柯新宝到福州出差的机会请柯吃饭,在饭后塞给柯4.6万元。

    这是柯新宝接受的第一笔贿赂款。从此撬开了他贪欲的闸门,后来变得一发不可收。

    1995年,宁波广电设备制造厂业务员熊某推销机房设备,送给柯两万元好处费。1997年,柯新宝收下了北京竞业达公司总经理蔡某为感谢购买其机房设备的两万元好处费。

    1996年底,柯新宝当上了南平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兼南平电视台台长,这为他敛财大门洞开。

    1997年,原在南平工作过的詹某代表福州星奥普公司到南平电视台推销电视设备。在酒桌上,詹某对柯新宝说:按照我们做生意的惯例,买我们设备都有一定比例的好处费。柯新宝对詹某的话心中有数,遂代表南平电视台与詹某签订了总金额达50多万元的采购设备合同。

    当年年底,詹某到南平电视台了解设备使用及维修情况,特地到柯新宝办公室拜访,送给柯12万元的好处费。此后,南平电视台每年都向詹某购买设备。2001年和2002年底,詹某到柯新宝办公室分别送给柯5万元好处费。

    2003年,南平市政府成立采购中心,规定市直各单位购买重大设备都要经过采购中心统一采购,这无形中剥夺了柯新宝自主决定权。但柯新宝当时兼任南平市广播网络公司的总经理兼董事长,网络公司是企业,采购设备不需要通过采购中心,而且网络公司每年要上交给南平电视台上百万元的经营利润。因此,柯新宝就私自决定:当南平电视台要向詹某的公司采购设备时,就以网络公司的名义购买,所花费用从网络公司当年上交的利润中抵扣。

    2003年底,詹某按南平电视台向其采购设备总金额,到柯新宝办公室送给他10万元,2005年底,再送8万元。

    从1997年到2005年,在柯新宝任南平电视台台长期间,共收受詹某40万元。

  相关评论      
相关稿件
  用户名 密码 匿名
请您发表感言,注意文明用语并遵守相关规定
 查看评论 留言须知
 
(责任编辑: 熊红祥 )
 读图时代
新华网评
 
新华社区
 
 
视频热播